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地坟搬迁公告:因寻乌县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需要,请于24日前到长宁镇政府办公室进行登记办理有关搬迁手续

  • 飞鸟
楼主回复
  • 阅读:8231
  • 回复:1
  • 发表于:2017/2/21 13:36:13
  • 来自:江西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寻乌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因寻乌县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需要,现需征用中山西路、向阳大道、城北三路的土地,在此范围内所涉及的地坟坟主请于2月24日(农历一月二十八日)前,到长宁镇政府办公室(电话:2842114)进行登记办理有关搬迁手续,逾期未办理搬迁手续的作无坟主处理,并按有关法定程序搬迁。 联系人:林静(13607977549) (转载的信息)

    特此公告

长宁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9日 





来自手机版
关注同城热点 获取最新资讯 点击查看更多本地热点话题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