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邮政分公司招租项目推介书
一、项目位置项目所在建筑物名称(局所场地名称):
中山路93号 。
二、项目情况整体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
836.95平方米,层数
共6层,院落面积
0 。房产证号:
寻房权证长宁字弟090668号 。
招租项目具体情况:
1、招租总面积
760平方米 ,院落面积
0 ,独立出入口
是 。
2、招租分层面积(附分层平面图,非工程图纸需注明长、宽尺寸及面积):
一层面积
38平方米包括楼梯,位于本层
一楼 。
一层面积
144.4*5=722 ,位于本层
二楼至六楼。
(独立建筑,提供四个方向外立面照片;非独立建筑,提供前、后外立面照片;多层出租,提供每层内部照片。)
3、招租许可经营用途
国家规定范围内合法性经营 。
4、招租底价
96000 元(首年租金)。
5、接受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须向出租方提出参加公开招租报名表,最终承租方以招投标或拍卖方式确定。
三、其他费用项目所在建筑物业费标准
元/月/㎡、停车费标准
元/月、卫生费标准
元/月、电费
元/度、水费
元/吨。(承租方自行负责所有费用)
四、周边情况交通情况,公共汽车
,地铁
。周边小区:
。
商业情况:
(商厦、商场、写字楼、超市等)。
房产公开招租公告
寻乌县邮政分公司 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对现有空置房屋(土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原则
本次公开招租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招租方 寻乌县邮政分公司 。
三、招租标的 此次招租共分为 1 个标的,合计建筑面积 760 平方米。(具体情况见招租项目推介书)
(一)第1标的名称 寻乌县邮政分公司 ,位于 中山路93号 ,建筑面积 760 平方米,院落面积 0 平方米,层数 6层,
房产证号:
寻房权证长宁字弟090668号
装修情况:
简装
许可经营用途:
国家规定合法性经营
(二)第2标的名称
,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院落面积
平方米,层数
,
房产证号:
装修情况:
许可经营用途:
……
四、招租经营范围及要求
承租方使用上述房产必须符合招租经营范围的相关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产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进行装修改造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方所有装修改造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将租赁房屋出借他人使用或以合作名义进行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返还。
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
五、招租方式 采用招投标或现场竞价的方式公开招租。欲参加竞租的单位或个人须于 年 月 日前向招租单位提交《房产租赁报名表》。
六、招租底价、租期、租金递增比例、免租期及竞租保证金
(一)第1标的租期 1 年,自第二年期每年租金按上一年租金的 5% 递增,免租期 0 月,竞租保证金 0 万元。
(二)第2标的租期 年,自第二年期每年租金按上一年租金的 递增,免租期 月,竞租保证金 万元。
……
竞租人对招租租期、租金递增比例、免租期及竞租保证金须无条件响应,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七、竞租人要求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八、租金支付方式、租房押金及其他费用(一)以上招租标的租金每个月交纳一次,先交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二)承租方须按第一年月租金的3倍缴纳租房抵押金,租房抵押金在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具体条款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三)承租方根据承租面积或时间分摊物业费、卫生费、停车费,根据实际使用负担水电费。
九、公告期限公告期限:2018 年4月7日止 。
十、竞租方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8 年4月2日至2018 年4月7日。
(二)报名地点: 寻乌县邮政分公司综合办公室 。
(三)联系人: 邹庆辉 ,联系电话: 2848283 。
(四)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提交一份完整的竞租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报名时须按招租标的项目交足保证金。
(五)经登记的意向承租方方可参与竞租。
(六)本次招租集中踏勘现场时间 2018 年4月8日上午9时整 ,其他时间各竞租人自行踏勘现场。各竞租人必须踏勘现场,成交后,竞租人不得对房屋位置、面积、周边环境、配套等有任何异议。
踏勘现场联系人: 邹庆辉 ,联系电话: 2848283。
十一、竞租须知
(一)竞租人必须事先按本公告要求向招租人交纳竞租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的,不能参与竞租。
(二)竞租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按竞租文件规定的金额向招租人交纳租房抵押金。若逾期则视为竞租人放弃承租资格,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该竞租房屋重新组织竞租。
(四)竞租人不得干扰竞租工作,更不能有操纵、恶意串通、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竞租资格或承租资格,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
(五)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标。
(六)本公告所有金额以人民币为准。
(七)竞租人对本公告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招租方联系。
十二、竞租保证金(一)竞租人须在本公告规定前交纳竞租保证金,并到公告规定的地点报名登记,凭银行有效回单换取竞租保证金收据。
竞租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异地电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确定到账后方可开具收据,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2)本地转帐(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确定到账后方可开具收据,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3)现金交至招租人(当日可开具收据,截止时间年 月 日)。
本条款中截止时间以银行章印时间为准。
注:竞租人必须在 年 月 日下午 时前到招租人换取竞租保证金收据,否则后果自负。
(二)未按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将被视为不响应而被取消竞租资格。
(三)未成交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将在竞租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竞租成交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冲抵房屋租金。
(五)竞租成交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租房押金,或未在招租有效期内签订合同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竞租保证金转入或现金缴款至以下账户:
开 户 行:
帐 号:
收款单位:
十三、招租有效期收到《成交确认书》后20日内。
十四、咨询联系方式
招租人: 寻乌县邮政分公司
地 址: 长安大道2号
联系人: 邹庆辉 电 话: 2848283
十五、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人:唐榆淋
地 址:长安大道2号
联系人:邹庆辉 电 话:284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