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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英雄不容诋毁!跨省也要把你缉捕归案!

  • xunw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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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4/11 10:23:08
  • 来自: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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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凉山州木里县茂林间飒飒作响的山风

未曾对风华正茂的扑火青年温柔以待

只短短几个时辰

便将30个年轻的生命和他们的芳华

彻底吞噬


4月6日

寻乌籍烈士古剑辉魂归故里

那一日的寻乌万人空巷

群众自发夹道迎接

现场一度令人泪目



微信朋友圈里

亦是满满的悲痛与哀思

然而就在这样的氛围中

有人却在微信群里恶意诋毁

公然辱骂火灾中牺牲的消防战士

▼▼▼

近日,寻乌县公安局罗珊派出所和城关派出所分别查处一起在微信群中公然辱骂凉山牺牲烈士案,抓获违法人曾某、邱某有二人。


案情回顾(1)

4月3日中午

罗珊乡某村村民曾某在该村

政务微信群里公然侮辱

凉山救火行动中牺牲的消防英雄

扬言“(英雄)死的不够多”


此微信群内成员人数多达237名

该所民警发现这一情况

立即在微信群中警告曾某

注意自己的言辞

哪知曾某仍不知悔改

依旧我行我素

拒绝主动消除影响



曾某的极端言论造成了

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事情发生后

罗珊派出所高度重视

在多个部门警种的密切配合下

迅速锁定嫌疑人落脚点

并在广州市花都区成功将

违法人员曾某缉捕归案


目前,违法人员曾某因

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

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情回顾(2)

4月6日

城关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

有人在文峰乡某村村务公开微信群中

发布侮辱烈士的言论

造成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

请派人查处


接报后

该所领导高度重视

立即组织民警对该案展开调查

并于4月9日成功将违法人邱某有抓获




在证据面前

违法人员邱某有亦承认自己

侮辱消防英烈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人邱某有被公安机关

依法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一坯黄土未干,岂容侮辱烈士,诋毁英雄!

民警提醒

英雄烈士的姓名,荣誉,名誉

受法律保护,不容亵渎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在网络上公然诋毁、侮辱、丑化烈士的行为

寻乌公安必将依法严厉打击

希望各位网友文明上网

遵守法律法规



离时少年,归来英雄

英雄已逝,精神永驻

致敬,英雄!

来源:罗珊派出所、城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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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缘
  • 发表于:2019/4/13 19:32:02
  • 来自:江西
  1.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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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番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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