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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寻乌查处一起违规野外用火案,给予警告并处罚款,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 xunwur
楼主回复
  • 阅读:86890
  • 回复:1
  • 发表于:2020/3/6 21:01:48
  • 来自:江西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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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日,县林业林政稽查大队在菖蒲乡菖蒲村查处一起违规野外用火案。

县林业林政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在巡查工作中发现,菖蒲乡菖蒲村坳下小组“垇下”地段有人焚烧百香果苗及杂草,立即前往调查。调查发现,村民刘某在未向森林防火部门提出用火申请的情况下,擅自在自家责任田上焚烧百香果苗及杂草,所幸未对周围造成损失。刘某擅自焚烧百香果苗及杂草的行为,违反了《 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县林业林政稽查大队给予刘某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群众,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切勿以身试法,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必将受到从严查处。
本主题由 -> xunwur -> 于 -> 2020/3/6 21:05:53 -> 编辑过 -> IP:106.6.13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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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钟
  • 发表于:2020/3/19 13:27:34
  • 来自:江西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人人防火树树平安,时时防火国泰民安
做人老实,做事本分积极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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