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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聘!寻乌吉潭镇招聘2名乡村振兴专干

  • 工作安排,人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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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11/5 22:14:15
  • 来自: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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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吉潭镇吉潭村、剑溪村需招聘一名专职乡村振兴专干,具体岗位和要求如下:




招聘计划和待遇:

1.聘期:为一年(实际起聘日期按合同为准)
2.待遇:①乡村振兴专干的每月工作报酬2000元,列入县财政预算。②实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模式管理,基本报酬随月发放,绩效报酬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发放一次。③为村乡村振兴专干缴交各项社会保险,单位缴交部分由乡镇配套解决,个人缴交部分从其工作报酬中扣除。④工作表现突出同时具备条件的,列为村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非中共党员同时具备条件的,列入党员发展重点人选。

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注重发展潜力,群众公认的原则。
3.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4.乡村聘用的原则。

招聘条件:

1.年龄 30周岁以下(1990 年 9月 1 日以后出生),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高中以上学历。
3.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
4.符合担任村扶贫专干的相关政治条件。
5.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违纪违法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有吸毒行为的;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招聘方式:

村级乡村振兴专干实行“乡聘村用”,人员由本人报名、村党组织推荐、乡镇公开考核、乡镇党委研究决定。原则上面向本村进行招聘,如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面向本乡镇、本县公开招聘。招聘对象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由乡镇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只发放试用期间基本报酬,其它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岗位职责:

村级乡村振兴专干在村主要负责乡村振兴相关工作。1.宣传贯彻乡村振兴政策精神,做好乡村振兴政策解读,提高群众对乡村振兴政策的知晓率。2.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程具体实施情况汇总工作。3.处理好乡镇、村两级乡村振兴的上传下达工作,畅通信息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4.完成上级乡村振兴和移民部门及村“两委”交办的其它乡村振兴工作。

管理服务:

村级乡村振兴专干作为特定岗位,由乡镇党委和政府负责招聘、管理和考评,不占村干部职数,不属于正式村干部,但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村“两委”负责日常教育管理,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同时,接受县、乡镇主管部门业务指导。是中共党员的,任职期间,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从事乡村振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借调使用。对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经乡镇考核工作不合格的村级乡村振兴专干,所在乡镇可以中止聘用合同

联系方式吉潭镇党政办:0797-2861113
镇组织干事汤杰中:1500708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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