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关于印发寻乌县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寻府办字[2022]20号)文件要求,对所有纳入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的审批事项实行“一站式集成”审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县域范围内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含政府投资项目及社会投资项目)。
二、报建方式
将县级“一站式集成”审批受理范围内的所有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在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专区,申请人只要到专区即可办理完成所有报建手续,无需“多头跑单位”,有关职能部门不再在原单位受理报建申请。
三、审批模式
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分为项目策划生成、项目建筑许可、竣工验收备案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只提交一套材料,同一阶段事项并行办理、集成审批。
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设建议后,由牵头部门通过项目策划生成平台推送至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各有关部门原则同意后,各部门对涉及本阶段的事项并行办理,集成审批。
项目建筑许可阶段(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建设单位可同时提交本阶段所需要的审批申请,实现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环评、洪评、水保、人防审批,水、电、气报装等事项各部门集成审批。
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县住建局牵头)。建设单位在验收阶段即可同步提交备案材料和“多测合一”综合测量报告,实行验收与备案并行办理,牵头部门根据项目类别进行分类联合验收与备案,不得要求建设单位二次申请。
四、办理流程
1.一网申请。项目申请人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系统(http://111.75.255.76:8085/aplanmis-mall/)提交申请材料,并同步提交一份材料至“一站式集成”审批专区综合窗口。
2.统一受理。工作人员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进行一次性告知并退回。
3.并联审批。工作人员按照阶段和层级将材料规整分类推送至“一站式集成”审批专区各阶段事项审批负责人,专区各部门并联办理,集成审批,限时办结。
4.一窗出件。审批完成后,审批系统将实时反馈审批情况,并由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向申请人出具审批结果。
五、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寻乌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专区,咨询电话:0797-720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