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关于开展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8月21日起至9月1日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对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治新冠肺炎患者期间)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核酸采样、核酸检测、预检分诊等相关医务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等企业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实行1天1检。
2.物流、邮政、快递、外卖、宾馆酒店、餐饮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人员、口岸管理服务人员、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旅游景点工作人员、银行、药店、加油站、家政服务等工作人员KTV、影剧院、网吧、酒吧、剧本杀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核酸采样、核酸检测、预检分诊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1周2检。
3.除上述人员外,全县其他人员实行1周2检,两次检测需间隔72小时。
4.各乡镇卫生院、跨省道路口、高速路口和汽车站设立固定采样点,县城区暂设立12个便民核酸采样点,采取“固定采样点+便民采样点”相结合方式,合理布局便民采样点,动态调整不同点位的开放时段,让群众方便、快捷进行核酸采样,城区便民采样点及工作时间详见附件。
5.各单位(场所)应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要求所有进入人员测体温、查验“赣通码”“行程码”。对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强行进入单位(场所)区域、扰乱单位(场所)秩序的人员,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劝离。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为提高采集效率,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主动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规范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合理距离,不聚集、不扎堆、不交谈,采样完成后立即从指定出口离开,不要在采样点逗留等疫情防控规定。采样时,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手机,并主动出示“赣通码”“行程码”。48小时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请勿进行核酸检测。
7.此项工作为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请广大市民朋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参与采样,为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及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共同努力。
本通告自即日起执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和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核酸筛查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寻乌县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便民核酸采样点
寻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