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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预防溺水,举报有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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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5/5/5 10:01:01
  • 来自:中国 江西 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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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主导、部门协作、乡村为主、社会参与、各尽其责、联防联控”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机制,全面筑牢学生防溺水安全防线,切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保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健康成长,决定对中小学生违反防溺水“六不准”规定之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举报电话:110

?? ? ? 二、举报范围
?? ? ? 发现中小学生有以下行为,请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报警:
? ? ? (一)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的。
? ? ? (二)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烧烤、划竹排、钓鱼、抓鱼、摸田螺等情况的。? ? ? (三)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的。

? ? ? 三、奖励标准
?? ? ? 举报线索经公安部门查证认定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300元的现金奖励。多人同时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根据公安部门出警记录(或相关佐证),县教体局责成涉事学生所在学校于10日内将奖金通过转账或现场领取方式发放给举报人。

? ? ? 四、相关要求

?? ? ? (一)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能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政府、学校正常工作。

? ? ?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 ? (三)接举报后,由公安部门出警核实,对违反“六不准”?规定私自下水的中小学生(含幼儿)及监护人进行警示训诫,并由当地乡(镇)、村(居)委会督促监护人在当地水域进行义务巡河(库)2?日(4?次)。

?? ? ? (四)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或故意下河游泳套取奖励,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 ?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至全县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结束之日止。联系方式:寻乌县校安委办公室,电话:2831032。

?? ? ? 特此公告

?? ? ? ? ? ? ? ? ? ?寻乌县安委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 ? ? ? ? ? ? ? ? ? ? ? ? ? ? ? ? ? ?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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