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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让我未签字被共债被“老赖”

  • 云淡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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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32690
  • 回复:34
  • 发表于:2016/11/11 13:04:18
  • 来自: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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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寻乌县县委老干部局办公室主任黄少钦,前妻是文峰医院护士(已离职)。因前妻参与寻乌如火如荼的赌博事业借高利贷130万,银行抵押贷款60万参与赌博,被其中25万高利贷上诉法院,我有幸成为了共同被告。在人证物证及原被告银行流水证据中法院武断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判决为夫妻共同债务。所谓共同债务就是用于日常生活中家庭所必需的债务。共债共签,这是银行、公积金及小型贷款公司都必需知道的规定,只有放高利贷的背着夫妻另一方的违法债务才是其中一方签字的。高利贷追求高利息5分一角甚至二角放债时背着另一方进行,一但有风险马上起诉反正有法院支持。法院只凭一个人签字的借条就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不知情另一方打入地狱,将婚姻关系转化成牵连制,逼良为娼将无辜的一方逼成“老赖”,间接的支持了非法债务、赌博、吸毒、高利贷、包二奶等等违法活动。我不服,我是被共债被“老赖”。我现在已经加入了全国反二十四条联盟,全国有成千上万跟我一样无辜的人在呐喊,废除或修改24条要求共债共签,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网中可以看到从2014年起法院以每年牺牲8万无辜夫妻另一方的代价还在继续的增加受害人。总工会的办公室主任谢海标、农粮局的刘维圣、工业园区办的赖娇玲都跟我一样是无辜的受害者,类似的肯定还有很多很多。。。。。。全国很多省市已经在行动了。湖南省妇联、广东省妇联、江苏省妇联;中国妇女报2016年10月21日刊登了二篇大法官的文章,中央电视1台生活圈栏目2016年10月12日也进行了报道,这条不健全的法律引起了高层的关注,相信春天很快就会来临,世上还是公正正直的人占大多数,无辜的人行动起来为我们国家早日建立健全的法制而努力。我虽然被共债,我虽然被”老赖“但我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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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淡风轻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6/11/11 23:57:35
  • 来自:江西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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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类似被寻乌法院判决为共同债务的受害者加我微信:xwxhsq 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建设做一点事。
山东_烟台 华(女)
山东_烟台 华(女): 我是在于前夫分居期间,原告与前夫共同承包工程,是前夫借用单位资质,结果一个发包方支付241万的工程,一审二审法院却仅凭一张所谓的欠条,就支持原告获取了338万元的所谓工程款。而且一审二审法院,连工程范围、工程应付账款、已付款金额都没有确定,仅凭一张欠条就将一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采取强制捆绑株连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我没有参与更没有见过工程的一砖一瓦,却因为身份关系就要背负一生也无法偿还的所谓债务!24条就是恶法!强烈抗议24条身份株连!强烈呼吁废除司法解释二第24条!
2016-11-14 14:28:35 回复
云淡风轻
云淡风轻: 请加全国反24条维权群,下面有二维码
2016-11-14 19:08:34 回复
  
  • 云淡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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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6/11/12 0:15:55
  • 来自:江西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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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已跟央视焦点访谈栏目组通过电话,电话上谈了20多分钟,他们很关心并表示关注
  
  • 云淡风轻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6/11/12 0:28:31
  • 来自:江西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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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自己也可以打焦点访谈节目组电话,4000002288,拨通后按0.转人工服务,会登记你的姓名,询问事项!
  
  • 快剪美发城北广场后街
  • 发表于:2016/11/12 10:23:31
  • 来自:江西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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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夫妻百日恩,你有钱就应该还,欠债还钱基本常识。你能证明不是转移财产吗?
云淡风轻
云淡风轻: 父子情深,你父亲杀人了,枪毙你可以吗?学学法律吧
2016-11-12 15:56:03 回复
快剪美发城北广场后街
快剪美发城北广场后街: 看样子,法院判定你是老赖很不服,可以上诉,我有一律师朋友在上海,收费比较高,可以介绍你认识
2016-11-12 17:04:20 回复
云淡风轻
云淡风轻: 谢谢!24条不废除或不修改很多个人恶意举债都是共债,现在各省妇联已经在行动,很多法律工作者都在为修改这条法律而努力
2016-11-12 19:57:27 回复
卢卢
卢卢: 违法所得能算共同财产么,违法的钱如果算共同财产,可以不没收,违法的就可以算共同债务
2016-11-14 08:09:47 回复
卢卢
卢卢: 那些这样说的,除非白头偕老,迟早要遭报应。放贷的人已经把借钱作为一种职业,运用各种手段借钱给从事违法的人,另一方防不胜防
2016-11-14 08:1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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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你就来
  • 丿浅陌淡殇灬丨
  • 发表于:2016/11/12 16:09:47
  • 来自:江西
  1.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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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样的
人生如棋,落子无悔!
  • 涛声依旧
  • 发表于:2016/11/12 23:12:02
  • 来自:广东
  1.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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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少,看不懂。
如果我们不能改变他人,那就改变自己
  • xunwu869
  • 发表于:2016/11/13 6:33:15
  • 来自:江西
  1.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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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签字应该无效吧,可申诉,鉴定签名,这可无效的合同!
  • 云淡风轻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6/11/13 9:20:41
  • 来自:日本
  1.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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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是背着一方单方签字,而且经查原告和前妻还是一起参赌,放的都是高利贷。但法院只凭24条判案。已婚的和即将结婚的兄弟姐妹们请支持修改24条,不然任何人一旦遇到渣男或渣女都会判为共同债务,有永远还不完的恶债,这是共性不是个案问题
  • 云淡风轻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6/11/13 9:24:37
  • 来自:日本
  1.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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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24条”,本意在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债权人。但从实践情况看,非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或目的,就维护公序良俗原则、维护家庭伦理秩序而言,反倒恰恰相反。
  • ??????
  • 发表于:2016/11/14 11:33:08
  • 来自:北京
  1.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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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同样的受害者,我还有串通法官,法官收受贿赂的证据。可惜,地方司法,沆瀣一气。
fku
fku: 瞎说大实话
2016-11-14 13:52:13 回复
云淡风轻
云淡风轻: 加这二个微信群,一个是全国群一个是江西群。人多力量大,为了不让更多无辜的男女受害,推动修法尽一点微薄之力。[img]http://p9.pccoo.cn/webapp/20161114/2016111418583369469335_1440_2560.jpg[/img][img]http://p9.pccoo.cn/webapp/20161114/2016111418584055857638_1440_2560.jpg[/img]
2016-11-14 19:02:50 回复
云淡风轻
云淡风轻: 你有法官受贿证据到时给群主,她会教你怎么做
2016-11-14 19:05:12 回复
  • 涧冰
  • 发表于:2016/11/15 15: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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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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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针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作出过函复,基本内容是: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
  • liuws
  • 发表于:2016/11/24 20:52:07
  • 来自:江西
  1. 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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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没来,回复评论的人好少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已婚的兄弟姐妹们请关注24条的危害,什么时候被法院判为老赖后悔都来不及了!友情及有意提醒一下:夫妻感情好,双方都是有人格有道德的人只要了解一下24条就可以了。对于那些没有道德、人品修养差夫妻感情不好的人24条就是你们的生财之道,只要找你们的朋友亲戚写好一张借条,数额10万、50万、80万都可以,然后叫对方去法院起诉你们,法官凭24条就可以判决为夫妻共同债务,就可以将你配偶的财产变成你自己的。大可以放心,人民法院是你坚强的后盾,24条保你吃香喝辣!好好感谢24条吧!
  • liuws
  • 发表于:2016/11/24 21:24:22
  • 来自:江西
  1. 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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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有意提醒是提醒那些善良的人们。如果真有人品渣渣的恶人请你们千万不要像那些冷血、无良的法官那样去坑害无辜的人,会下地狱的!善良的一方有渣人有24条你们会防不胜防,好自为之!
  • 一生游乐
  • 发表于:2017/1/9 21:46:43
  • 来自:江西
  1. 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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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存在瑕疵
  • 今生无悔
  • 发表于:2017/2/8 2:28:09
  • 来自:江西
  1. 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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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有不公,法有瑕疵,这是正常的。
红尘白浪两茫茫,终身安分度时光!
  • 奉砂纳兰
  • 发表于:2017/2/26 17:01:28
  • 来自:江苏
  1. 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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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3年离的婚,听说前夫在外面欠了好多债,我现在感觉头上像悬了把刀太可怕了!支持共债共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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