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富邦拍卖有限公司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4月27日10时30分,在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大楼9楼),依法举行拍卖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寻乌县长宁镇东江源大道花旗中央2幢06号商铺,建筑面积为129.61平方米,起拍价:55万元;
2、位于寻乌县长宁镇江东大道98号房屋一栋,建筑面积为893.61平方米,起拍价:300万元;
3、位于寻乌县长宁镇君子坝丰源佳苑1幢3-601室房屋(建筑面积:138.44平方米含分摊)及车库(建筑面积:15.73平方米),起拍价:35万元;
4、赣BW8819,丰田牌凯美瑞轿车一辆,起拍价9万元;
5、位于寻乌县长宁镇岳家庄大道341号403室房屋一套,建筑面积:126.43平方米,起拍价:25万元。
二、参拍条件
1、有意参加竞买者,必须凭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合伙人必须提供合伙协议书),并缴纳保证金3万元和报名资料费500元;
2、竞买人凭竞买保证金入账凭证及缴纳报名资料费500元/人方可报名;
3、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 户 行:寻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户 名: 张子珊
账 号:6226820014701370011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26日下午17:00,寻乌县岳家庄大道9号。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17年4月25日至26日,标的所在地。
五、即日起提供咨询,竞买人自行勘察标的。
垂询电话:135 7666 7576 联系人:张经理
特此公告
赣州市富邦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0日
拍卖约定事项
一、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已出租尚未到期的标的,买受人应当延续租赁合同,买受人与承租人的租赁衔接事宜由委托人负责处理,且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受优先购买权。二、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由委托人提供产权过户所需要的证件、文件资料并协助买受人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规税费由买受人负责缴纳。三、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在签定成交确认书时由买受人当场一次性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价款5﹪的佣金,另需向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成交价额4‰的公共资源综合服务费。四、本资料所标注的尺寸、面积均来源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有误差,其成交价款不作调整。五、产权如有纠纷由委托人负责协调解决。拍卖声明
一、竞买人务必到标的现场对标的作全面、准确的了解,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我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二、标的移交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委托人负责,我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特此声明赣州市富邦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