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东江源废弃稀土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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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寻乌县东江源废弃稀土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寻发改字[2018]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寻乌县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中央专项资金及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寻乌县吉谭镇林田坝村;
2.2建设规模:对寻乌县200亩废弃稀土矿区进行综合治理,土地平整、边坡防护工程、蓄水池、截流沟、土壤改良、造林整地、河道修复等。
2.3总投资:约803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
2.4工期目标:(1)建设期:预计2018年5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共半年);
(2)质保期:2018 年5月~2022 年6月(共4年);
2.5设计质量目标:
1、水质目标:对于稀土矿区内水体,要求水质氨氮浓度≤10mg/L;同时对于项目区内河流等其他地表水体设置目标考核断面,目标最终要求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氨氮≤1 mg/L;pH值在6~9范围内;高锰酸盐指数≤6 mg/L、总磷≤0.2 mg/L。
2、水土流失控制:针对治理范围内的裸露区域,拟通过地形整治、生态护坡、造林整 地等工程及林草措施,重建矿区的生态系统。经治理后,要求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处于轻度侵蚀级别,即平均侵蚀模数<2500 t/(km2·a)。(轻度侵蚀)
3、植被覆盖率:经过一年治理期,逐步恢复治理范围内裸露区域的地表植被,治理范围内新增地表植被覆盖率不小于70%;质保期四年之后,治理范围内新增地表植被覆盖率不小于95%。
4、土壤养分及理化性质:针对项目区域治理后的土壤养分有机质含量不小于10g/kg,全氮含量不小于0.75g/kg,碱解氮含量不小于60mg/kg,全磷含量不小于0.4g/kg,有效磷含量不小于5mg/kg,全钾含量不小于10g/kg,速效钾含量不小于50mg/kg;对于基本理化性质,pH介于5.5-8.0之间,容重介于1.00 g/cm3-1.25g/cm3。
2.6施工质量目标:同设计质量目标一致,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寻乌县东江源废弃稀土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包含且不限于: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施工组织、保修期、养护期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总体策划、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策划。
注:上述工作所涉及的费用必须控制在803万元以内(最终经审计总造价下浮后),结算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计价方法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组成单位限定为两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设计方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方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任意投标人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
(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5)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资格,包括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和施工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应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代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且其下属的任何控股公司均不得再参与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止后资格审查。
3.3其他要求
(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环保工程师;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
(3)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拟派建造师担任。
(4)施工单位(含联合体中的施工方)人员要求: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及设计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年05月04日至2018年05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到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记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17日15:00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为: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国土大楼九楼) 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寻乌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寻乌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13号永信广场10楼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人:凌工
电话:17370138315 电话:18379825960
招投标监督机构:寻乌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8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