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寻乌县留车镇养育中心所在区域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员。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
3. 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在当地镇村或社区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4. 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各方面能力优秀者可放宽学历要求;
5. 热爱婴幼儿相关工作,有耐心,沟通能力强,有较强服务意识;
6. 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
7. 属乡镇常住人口,按居住地定点应聘相应的镇村。
养育师作为家长(照护人)的支持者和陪伴者,经过培训后,主要工作是按照专业的服务体系,支持家长(照护人)学习亲子互动活动的方法和技巧,促进有质量的亲子陪伴,改善家长(照护人)养育观念和养育行为,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和健康成长。
(一)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有意向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直接报名即可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月13日下午17:00
3、所需材料(后续招聘考试现场补交):
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相关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综合考核
1、考核方法:考核分笔试与面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最终成绩根据笔面试成绩综合评定。
2、笔试与面试时间:报名成功后由管理中心通知统一安排笔试与面试。
(三)健康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照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统一在寻乌县中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签定合同
考试、体检均合格后将与寻乌县婴幼儿服务管理中心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指定派遣到报名的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
1.试用期为1个月,税前薪酬参考范围1800-3200元/月(含绩效考核部分),以下为具体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缴纳五险
项目额外为员工补充缴纳意外险
每年发放节日福利及高温补贴
每年享受6天带薪年假
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
2、按岗位情况以正式劳动合同为准,合同期满表现优异者再次续签;
3、工作时长:每周工作6天,每天6小时。
4、工作地点:原留车镇留车村老年活动中心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的监督。
2、招聘工作及招聘结果由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和浙江省养育未来行动研究中心和全权负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招聘工作。
3、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属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和浙江省养育未来行动研究中心。
4、报名咨询电话:
骆老师 191-7042-7696
李老师 180-7977-0528
邱老师 191-7976-8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