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预报名及二至六年级转学生登记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县城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转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寻府办字〔2022〕93号)《寻乌县2023年县城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城东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预报名及二至六年级转学生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450人。二至六年级根据实际情况开设班级。
二、预报名及转学登记时间
1.线上2023年8月23日至25日;
2.线下2023年8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预报名对象
本校学区内的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二至六年级转学登记对象为本校学区内的学生。
四、预报名方式
线上线下任选一种报名方式,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原则上线上报名,政策类线下报名(线下报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五、城东小学学区范围
学习大道十字路口红绿灯→五里亭红绿灯路段两边县城区域,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区三期、四期和五期;马蹄河以东,新罗大桥至学习大道十字路口红绿灯以南→东门桥至沙子头圆盘(岳东路北边路口)以北,沙子头圆盘(岳东路北边路口)→强国路与科技大道十字路口红绿灯路段两侧县城区域;科技大道两侧县城区域。
文峰乡大路小学四年级且具有大路村户籍的学生原则上升到城东小学五年级就读;文峰乡长岭小学五年级且具有长岭村户籍的学生原则上升到城东小学六年级就读;文峰乡杨梅村户籍的一年级足龄新生原则上到城东小学就读。
六、预报名注意事项
(一)线上报名招生对象类别
1.第一类:房户一致,即具有学区内户籍且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合法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第二类:仅有学区内合法房产:即其父母具有学区内合法房产(含保障性住房)但不具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3.第三类:(1)仅有学区内户籍:即具有学区内户籍(需2022年12月31日前落户)但其父母不具有学区内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2)在学区内实际居住(居住地与已办理的居住证地址一致)的外县户籍随迁人员的适龄子女。
4.第四类:在县城内经商或务工(工作)且实际在学区内居住人员的适龄子女。
(二)录取顺序
招生录取按“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先后顺序招生,当录取到某一类别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余额时,该类预报名学生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三)申报材料
1.第一类申报材料
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合法房产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与政府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2.第二类申报材料
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合法房产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第三类申报材料
(1)仅有学区内户籍:即具有学区内户籍(需上一年12月31日前落户)但其父母不具有学区内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申报材料: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需上一年12月31日前落户,当年落户不作为入学依据);②父母在学区内居住凭证及入住佐证资料(如近3个月水、电或燃气缴费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③以下材料至少一项: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需公告日前取得营业执照且仍正常营业);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社保满3个月的凭证(或近3个月以上工资单、工资流水或其他证明材料)。若不能提供②③项相关佐证材料,则按第四类入学。
(2)在学区内实际居住(居住地与已办理的居住证地址一致)的外县户籍随迁人员子女
申报材料: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第四类申报材料(以学校核实为准)
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父母在学区内居住凭证及入住佐证资料(如近3个月水、电或燃气缴费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③以下材料至少一项: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需公告日前取得营业执照且仍正常营业);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社保满3个月的凭证(或近3个月以上工资单、工资流水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线下优待政策类报名
为确保正常的招生入学秩序,各类优待政策类人员子女应按时到校预报名,未按公告中预报名时间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
1.残疾儿童少年
寻乌县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无法在正常学校随班就读的,由家长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残疾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县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入学。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随班就读,学区内学校不得拒收。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校、落实到人”原则安排送教上门。
2.现役军人子女在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按第一类顺序安排入学。
申报材料:由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予以身份认定并出具证明;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石桥坑安置点安置的太湖水库移民和“两个半村”(即饮用水源保护区三标乡东江源村、图岭村和长安村部分村小组)移民户,其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学生纳入新区小学免摇号就读。如有意愿也可就近至城东小学就读。
申报材料: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以水源乡、三标乡政府统一出具的就读名单(加盖行政公章)作为身份认定依据。
4.在编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按第一类顺序安排入学。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向县教科体局统一提供身份证明。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复核。
申报材料: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现居住地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赣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寻乌县引进的高层次和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子女、副高职称及以上人才子女,原则上在其户籍所在地学校或实际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按第一类顺序安排入学,上级和县级出台人才政策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申报材料: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人才证》或职称证书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现居住地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6.相关教师子女
为使教师安心工作,方便教师接送子女或孙子女(教师本人为独生女户及纯女户的外孙子女)上下学,允许县城学校教师本人子女或孙子女(教师本人为独生女户及纯女户的外孙子女)可在该教师任教学校免摇号就读。县级教学名师子女和非寻乌籍教师子女根据《寻乌县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关于激励非寻乌籍教师在寻乌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安排入学。
申报材料: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信息需能证明任教教师与就读学生关系);现居住地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学校为单位将材料统一报送县教科体局审核。
7.招商引资企业相关人员子女
经县扩大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的招商引资企业的法人、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高层管理人员(厂长、副厂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和高级技术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按第一类顺序入学,学校学位不足时,由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到县城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申报材料:①招商引资企业法人、股东的法定证明材料或高层管理人员的任职证明或高级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②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③现居住地凭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工资流水;⑤《寻乌县招商引资企业有关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招商引资企业其他管理者、务工人员的子女,按有关政策已在城区落户或购买合法房产的,按其户口或合法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不具有县城户籍或合法房产的,按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办法执行。
8.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户子女
根据《中共寻乌县委办公室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区后续服务管理和扶持工作方案的通知》(寻办字〔2019〕2号)中“小学生可选择在安置区附近学校就近入学,初中生比照长宁镇户籍学生招生或转学”,安置区附近学校因饱和无法接收的,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协调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易地扶贫搬迁三期、四期、五期一手安置户的适龄儿童入学名单由学习社区和强国社区统计汇总,县乡村振兴局审核无误后统一于各校预报名前一周报送县教科体局。安置户将政府安置房转租或转卖给第三方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9.其他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按相关文件执行。
(五)线下预报名地点
城东小学校园内
七、审核公示
8月28日在校门口公示牌查看,如有疑问或无法查询的家长可来学校直接查询。
八、其他事项
1.若学生的户籍地与合法房产分属不同学区,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其中一个学区学校申请入学,但不得多校预报名,否则预报名无效。
2.对预登记资料不全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本次预登记资格,并由申请人自负相关责任。
3.预报名时家长提供的手机号码必须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
4.本公告中的户口本资料是指学生所在户口的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附件:1.寻乌县学生入学报名系统操作说明2.附预报名系统微信二维码
寻乌县城东小学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