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各项公安业务的公告
为确保公安网络安全,进一步提升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效率,我局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将于2023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13日17时30分进行网络切割、系统更新、测试等工作。届时将停办公安窗口的各项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停办时间:2023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10月13日17时30分,共2天。
恢复时间:预计2023年10月14日(周六)
二、停办业务范围
长宁镇、文峰乡户籍的所有户口业务,长宁镇、文峰乡户籍的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满16周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可以到县公安局院内24小时自助大厅办理或到就近派出所办理)及临时身份证业务(含省内异地办理)。出入境业务港澳通行证、护照办理、港澳通行证柜面签注(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可以到县公安局院内24小时自助大厅自助签注)。民爆物品购买许可证、运输许可证开具。线上通过“赣服通”、“江西公安APP”申请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可以照常申请不受影响。
三、注意事项
请广大群众结合自身的生活工作需求,合理安排各项公安业务的办证时间。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寻乌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10日
附:各窗口咨询电话
0797-2852055(户政科)
0797-2830895(公安综合业务窗口)
0797-7202651(城关文峰户籍业务窗口)
0797-2852047(出入境业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