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夫妇邀人杀死76岁老翁用头做女儿药引

  • 招财猫
楼主回复
  • 阅读:679
  • 回复:0
  • 发表于:2009/6/23 7:57:59
  • 来自:天津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寻乌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林宗秀听说用人头做“药引子”能治好女儿的“疯病”,便与丈夫罗天虎一道,叫颜桂宣找人头做“药引子”。颜桂宣决定杀人取人头,在绵阳市涪城区犯下了“12·4杀人分尸案“。昨日下午,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颜桂宣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林宗秀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昨天下午2时,被告人颜桂宣,林宗秀、罗天虎被押解到了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宣判。2008年12月4日晚7时许,颜桂宣回到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老家后,携带菜刀、塑料口袋等工具,在杨家场镇上寻找目标。恰遇被害人(胡某某,男,时年76岁,涪城区杨家镇孤寡五保户)醉酒躺倒在街上,颜桂宣便守候并尾随醉酒的被害人,在途经杨家镇二村二社红星桥处时,趁其不备,用路边的砖块从身后猛击被害人的头部致其昏迷,然后用随身携带的菜刀,切割了老人的头颅,用塑料口袋包装好后,连夜徒步送到林宗秀家中。12月5日,罗天虎、林宗秀夫妇将颜桂宣杀人沾血的衣裤洗干净、将沾血的鞋子烧掉。当晚9时,罗天虎买来鸭子等“药材”,煮“药”之后让25岁的女儿罗某喝下,以为已患“疯病”达7年之久的罗某喝了这“新鲜人头汤”就能病愈。同月7日,公安机关将颜桂宣、林宗秀和罗天虎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颜桂宣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林宗秀、罗天虎犯帮助毁灭证据罪,遂作出前述判决。(田明霞)

天津生活广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平面 网络 户外 广告发布及广告工程制作 如有需要找我 电话:13662064510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