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注意]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加大处罚醉驾力度

  • 寻乌人
楼主回复
  • 阅读:1133
  • 回复:0
  • 发表于:2011/4/22 0:37:45
  • 来自:江西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寻乌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修改了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加大对酒后和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处罚力度,并拟对醉驾行为一律吊销驾照,且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

为有效惩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草案加大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并对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将罚款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