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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贴]赣州市南方书法艺术研究院2011年度“书法艺术寻通奖”评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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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1/8/25 1: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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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方书法艺术研究院


2011年度“书法艺术寻通奖”评选公告




为了促进寻乌县书法艺术事业的壮大和发展,不断培植寻乌县书法艺术人才,为创建“中国书法之乡”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和人才基础。经研究,决定启动2011年度“书法艺术寻通奖”评选活动。


一、评审对象:寻乌籍书法人才及教育工作者。


二、奖项设置:


1、书法艺术寻通奖·专业奖:针对考取书法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2、书法艺术寻通奖·创作奖:针对大赛或展览获奖、出版作品集或举办书法个人展或联展的书法家。


3、书法艺术寻通奖·理论奖:针对理论研究中获奖、发表、交流、出版专著的书法理论家。


4、书法艺术寻通奖·教育奖:针对从事书法培训或开设书法课的中小学校、社会团体或书法教师。


三、时间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时间范围:


书法专业奖:2011年。


书法创作奖、书法理论奖、书法教育奖:2009年至2011年。


(二)申报条件:参见《赣州市南方书法艺术研究院书法艺术寻通奖”管理实施办法》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8月25日下午6:00。


五、奖励范围与标准:


(一)奖励范围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报“专业奖”:


(1)经过全国统一考试,高中毕业生考取书法专业本科的;


(2)书法专业本科生考取硕士研究生的;


(3)书法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报“创作奖”:


(1)由市级文联或其下属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专业类比赛中获等级奖的;


(2)由省级以上文联或其下属协会主办的各类专项比赛或展览中获优秀奖以上的;


(3)由中国文联或中国书协举办的书法类比赛入选以上的;


(4)获得正规出版社书号出版个人作品集的;


(5)举办个人展览或重要联展的书法家;


(6)由教育部门、文化部门主办的书法大赛或展览获


奖、入展的作者。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报“理论奖”:


(1)由全国性书法社团主办的理论研讨会论文入选或获奖的;


(2)在《中国书法》杂志、《书法》杂志、《书法报》、《书法导报》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权威报刊发表1000字以上书法论文的;


(3)获得正规出版社书号出版个人专著、二人合著的


理论文集的;


(4)在省级以上举办的书法学术交流会受邀的,或者


受市级以上机构邀请举办专题书法学术讲座的;


(5)由教育部门、文化部门主办的书法理论研讨会获


奖或入选的作者。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报“教育奖”:


(1)书法教师从事书法培训达五年以上、有固定场所、且成绩突出的;


(2)开设了书法课、有教学安排和进度、有专职书法教师的中小学校,且在县级以上比赛中成绩突出,有教学理论文章发表或获奖,对社会产生较好影响的;


(3)书法类社团在普及与提高书法艺术事业作出过较大的贡献的。


(二)奖励标准:


1、符合奖励范围1的,书法本科二本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一本一次性奖励3000元;考取中央美院、中国美院的一次奖励6000元。研究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2书法艺术寻通奖·创作奖,奖励500元。


3书法艺术寻通奖·理论奖,奖励500元。


4书法艺术寻通奖·教育奖, 团体奖励1000元,个人奖励500元。


5、设立国家级书法比赛和理论研讨单项奖励:


国家级书法比赛或展览入选、入展的,奖励1000元;获三等奖的,奖励2000元;获二等奖的,奖励3000元;获一等奖的,奖励5000元。


获中国书协主办的学术讨论会入选的,奖励2000元;获三等奖的,奖励3000元;获二等奖的,奖励4000元;获一等奖的,奖励5000元。


6、获中国文联或中国书协书法专业最高奖——“兰亭奖”、文化部“群星奖”的,申报县委、政府实施重奖。


7由教育部、文化部主办的书法大赛或展览入展、获奖的作者按上述奖励标准减半执行。


8、对出版、举办个展或联展、受邀参加省级以上正规书法交流活动的,采取常设制,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实行资助或奖励。


六、申报和评审程序


1、领取申请表。符合申报条件者请到南方书法艺术研究院领取表格,也可登陆“寻乌新闻网”下载。


2、提交证明资料。提交申请表一式五份,并随申请表附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当面核对后返还申报者本人。


书法教师还需提供两年来培训学生名单复印件及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中小学校需提供书法专职老师情况介绍及阶段性工作总结。


3、评审。研究院对所提供的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后,研究院将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进行评审。


七、寄送地址:寻乌县长安大道41号三楼南方书法艺术研究院。电话:0797—2852816
传真:0797—2888218


联系人:刘琳鹛。


外地寻乌籍申报者通过电子信箱发送。电子信箱:328950517@qq.com


八、颁奖


“书法艺术寻通奖”评审活动结束后,将在八月底举行盛大的颁奖文艺晚会,邀请县领导及部门有关领导为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赣州市南方书法艺术研究院


2011年8月18日


附:1.书法艺术寻通奖”管理实施办法




 赣州市南方书法艺术研究院“书法艺术寻通奖”管理实施办法.doc (27.5 KB) 


2.书法艺术寻通奖”申报表(个人类)



 赣州市南方书法艺术研究院“书法艺术寻通奖”申报表.doc (33.5 KB) 


3.书法艺术寻通奖”申报表(团体类)



 
赣州市南方书法艺术研究院“书法艺术寻通奖”申报表(团体类).doc (35.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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