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体育局游泳救生员集中培训公告
寻乌县游泳馆近期即将开业,为加强游泳馆的安全规范管理,保证游泳救生工作的质量,促进游泳运动的健康发展,我县拟在4月下旬派员往深圳市进行游泳救生员集中培训,培训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得《深圳市救生员岗位证》、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全国救生员注册证》和全国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届时县体育局将择优推荐安排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初级救生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遵守救生员守则,具有救死扶伤的奉献精神
(二)、具有爬泳、仰泳、潜泳、踩水等游泳基本技能。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35岁,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在1.0以上和矫正视力在1.5以上。
二、培训时间:
4月22日——-4月28日
三、授课内容:
(一)理论课:救生员应具备的思想素质、职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预防、救生观察技术、赴救技术、急救技术(现场急救)
(二)实践课:游泳技术训练,(耐力、速度、负重训练),救生技术学习(赴救、解脱、拖带、运送)和心肺复苏学即:现场急救部分。
四、考试要求:
理论考试(闭卷考试)、技术课(游泳基础、救生技术、心肺复苏)
游泳基础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理论考试、救生技术、心肺复苏考试不及格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一次补考,如补考仍然不及格者,不予发证及年审注册证。不能当年担任游泳救生员的工作。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时间4月10日-15日
报名地点:寻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体育局综合办。报名需交8张1寸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2张。
联系人:周永进
联系电话:2831258 15270736569
六、培训地点:
深圳市游泳跳水馆(福田区笋岗西路)。
七、费用:
培训费600元,职业技能鉴定费240元,共计840元∕人。通过并获得证书人员县体育局将补助5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
寻乌县体育局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