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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印发《寻乌县2012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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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3/10/19 10: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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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寻乌县2012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寻乌县委办公室  

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7日   

寻乌县2012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加快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步伐,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寻乌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寻字〔2011〕106号)和《寻乌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寻办字〔2011〕17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建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城市绿化、市容整治、市政建设、生态环境等工作,扎实推进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至2012年底,确保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面积达9平方米以上,基本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三、工作安排及主要任务

(一)加快规划设计进度

1.完善绿地系统规划,并将其纳入总规公布实施。(责任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城建局、规划设计院;完成时限:6月底前)

2.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并予以实施。(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城建局;完成时限:8月底前)

(二)加快园林绿化建设

1.提升改造金茂小游园(新罗大桥—城北大桥),3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工作,7月底前完成游步道、观赏亭等工程,10月底前完成绿化种植。(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2.提升改造城北世纪广场,2月底前完成大树种植和植被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3.抓好150亩苗圃基地建设。4月底前完成大路石痕苗圃租地工作,12月底前完成苗圃建设。(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文峰乡)

4.加快黄岗山公园建设。争取在6月底前完成380亩土地征收、规划设计和部分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12月底前完成中心广场、景观亭、步行道、景观绿化、黄岗山公园至滨河东路步行木桥等工程。(责任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城建局、规划设计院、国土局、征拆办、果业局、长宁镇)    

5.加快岳家庄公园建设。按照建设生态环保、健身休闲的公园建设要求,争取在5月底前完成步行道、林地改造用地的土地征收任务,12月底前完成步行道、景观亭、公厕、坐凳等设施建设;2013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一期工程绿化补植工作。(责任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城建局、规划设计院、国土局、征拆办、林业局、长宁镇)

6.扩建镇山公园。按现有园区面积全面改造公园景观,修建镇山高阁景点,增植八角金盘、杜鹃等灌木,完善丰富园区地面植皮。(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7.扩建寻乌调查纪念馆。一是把背后的山脉连为一体,扩大纪念馆面积;二是增加乔木和一些花式灌木,丰富纪念馆园林景观。(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8.提升改造市政公园。在园区内增植大乔木,在湖边增植水生植物。(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完成时限:4月底前)

9.提升改造滨河公园。提升改造桔文化广场、客家文化广场、红色文化广场、弟子规广场,增加雕塑小品,提升文化品位。(责任单位:县城投公司;完成时限:8月底前)

(三)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1.尽快启动天燃气建设,使燃气普及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县城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城管局、长宁镇、文峰乡;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增加公交车班台,使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6标台以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交管大队、财政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完善环卫设施建设。加强垃圾填埋场和城区公厕、垃圾中转站建设。力争垃圾填埋场早日投入使用,12月底前完成4座垃圾中转站和5座公厕建设任务。

(1)加快垃圾填埋场建设。力争在4月底前完成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在5月份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2)5月底前完成环城西路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3)4月底前完成新罗垃圾中转站和公厕选址、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8月底前完成新罗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建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城建局、规划设计院、文峰乡)

(4)4月底前完成迎宾大道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工程土地征收、施工图设计工作;10月底前完成石圳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建设;12月底前完成迎宾大道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建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城建局、规划设计院、长宁镇、文峰乡)

(5)4月底前完成一河两岸(新罗大桥桥头)公厕建设。(责任单位:县城投公司)

(6)更换破损果壳箱。购置400个果壳箱,6月底前完成中山路、长安大道、城北一路、新桥西路、岳家庄大道、东门路等破损果壳箱更换和新城区果壳箱安装工作。(责任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城投公司)

4.加快城区排水管网建设进度。

(1)重点做好城北一路、二路周边、寻乌一中至长举大桥、长农果业至信用联社营业部、观音桥涌、岳东涌、青水山下涌、教师村涌等排水排污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积水积涝和污水收集率低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规划设计院、长宁镇;完成时限:12月底)

(2)全面清理维修老外贸至中医院、老交警队至信用联社营业部、城北圆盘至城北红绿灯、中山路西侧、中山南路、长宁街、石田心横直街两侧等排水排污沟。(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完成时限:10月底前)

5.加快道路建设、维修及改造步伐。

(1)加快新区路网建设,使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8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县城建局;配合单位:城投公司;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全面维修长安大道北段沥青路面。(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全面改造江东大道、沿河路、长安大道、城北一路、城北二路、城北三路等人行道。(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完成时限:10月底前)

(4)全面硬化岳家庄、江东庙、岳东路、沙子头、长安大道等周边通道。(责任单位:长宁镇;完成时限:10月底前)

(5)延伸改造城北出口路。12月底前全面完成城北出口路改造和绿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6.着力推进城市亮化工程。

(1)4月底前完成一河两岸(新罗大桥—滨河公园)、行政中心周边和重要节点建筑物夜色景观亮化工程。(责任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城建局、规划设计院、房管局、各相关单位)

(2)12月底前完成沿河西路(益寿桥—石圳桥)路灯安装工程。(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8月底前完成长安大道、中山街、江东大道、君子坝等路灯光源置换工程,确保亮灯效果。(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四)大力开展群众性绿化活动

1.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在植树点竖牌,标明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并建立相应的登记卡,植树的成活率和保存率要求达85%以上,尽责率达80%以上。6月底前完成县城绿地认建、认养、认管活动。(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2.积极开展园林化单位创评活动,下列各单位要求在4月底前落实绿地管理专项资金和专职人员,制订绿地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单位要完成空地种植和沿围墙种植藤蔓植物。武警中队、交管大队、邮政局、行政中心、寻乌宾馆在6月底前达到园林化单位标准;工商银行寻乌支行、人民医院、电信公司、供水公司、人武部、寻乌一中、杨氏南北鲜果有限公司在12月底前达到园林化单位标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各创建单位)

3.积极开展园林式小区创评活动,各居住小区要求在4月底前落实绿地管理专项资金和专职人员,制订绿地管理制度,完成沿围墙或山体藤蔓植物的种植。左岸香桂、龙湾财富广场、锦绣江东、长安商城等居住小区在6月底前达到园林式小区标准,水榭花都、金碧豪庭、花旗中央等居住小区已建成区在12月底前达到园林式小区标准。(责任单位:县房管局;配合单位:县城建局、长宁镇)

(五)加强城市景观保护

1.遵从“注重保护、合理开发”的方针,挖掘我县历史文化底蕴,重点抓好城区内文物古迹的保护,进一步对县内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挂牌立栏予以保护,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档案,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各种破坏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的行为。(责任单位:县文广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完成时限:8月底前 )

2.健全城区户外广告管理机制,结合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对城区的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公交站台等实施规范管理,使之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完成时限:8月底前 )

(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1.加大对城区大气污染、水污染的治理力度,抓好生产性、生活性、医源性污水达标排放工作,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全年天数的85%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加强垃圾处理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城投公司)

3.按要求在规划区周边山地及空地抓好防护绿地建设,确保县城生态环境良好,山体、水系及周边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形成城郊一体的优良环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局、城建局、城管局、长宁镇、文峰乡;完成时限:12月底前 )

(七)整治“五个突出问题”

一是整治可视范围内建筑材料(垃圾)乱堆乱放问题;二是整治小街小巷、市场、河道等区域垃圾成堆问题;三是整治占道经营、乱搭乱建问题;四是整治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五是整治城区绿化面积小、水平低问题。(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

四、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宣传力度,各创建责任单位要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市民的创建热情,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成为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2.团结协作,全力配合。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创建“一盘棋”的思想,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协同作战;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加大工作力度,迎难而上,重点推进,不避重就轻,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3.加强督查,巩固提高。县创建办将对各责任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创建工作中表现好的予以表扬,对工作较差,行动迟缓的予以批评和曝光,通过“树先进,促后进”,使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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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忽
  • 发表于:2013/10/19 16:49:33
  • 来自:江西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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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啊,有目标有动力
  
  • xwfl
  • 发表于:2013/10/21 7:57:49
  • 来自:江西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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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字体是特别要看的吧
  
  • 双和中介信息港
  • 发表于:2013/10/21 23:09:18
  • 来自:江西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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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22
  • 发表于:2013/10/25 13:57:16
  • 来自:广东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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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单要有实施方案,重要的是有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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