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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实施“净水、净空、净土”工程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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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10/18 18: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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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净水、净空、净土”工程(以下简称“三净”工程),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战略部署,坚持“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理念,以实施“三净”工程、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着力点,以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全县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积极打造生态环境安全体系、生态产业发展体系、生态和谐宜居体系、生态制度保障体系,努力探索符合寻乌实际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奋力开拓“活力寻乌、富裕寻乌、生态寻乌、和谐寻乌”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取得较大进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全县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生态文明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活方式,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与全国同步。

——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全县主要河流的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稳定提高;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9.5%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稳定在60分贝以下。

——生态经济加快发展。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生态工业、生态农业以及生态文化旅游业等生态经济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生态文化更加繁荣。生态文明教育不断加强,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县和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撑。

——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建立了科学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综合决策执行机制、生态环境监管机制、生态文化建设机制、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机制,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环境综合治理,构建生态环境安全体系

1.以开展净水工程为重点,强化水环境综合防治。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改善民生的高度,把水环境治理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水污染综合防治,努力降低地表水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浓度,实现从单一污染物总量控制向多种污染物总量协同控制转变。强化工业废水污染防治,污水排放企业全部达到按证排放的管理要求,达标排放率和废水处理率达到100%。加快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推行雨污分流,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水平。加强流域污染治理,重点实施寻乌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推进河道疏浚清淤和截污控制,提高生态流量保障能力和自净能力,探索开展流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2015年前各乡(镇)要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引太入文”工程,建设新水源地。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2015年底前建成黄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系统,2016年前建成石排稀土新材料产业基地污水处理系统,2017年底前建成石排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系统。2017年底前,全县2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全部配套含消毒处理功能的医疗废水处理设施。

2.以开展净空工程为重点,强化大气和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新建钢铁、水泥、焦化、有色、化工等废气高排放企业,在重点区域实施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推广普及天然气、液化气、电、生物质、太阳能及沼气等清洁能源,努力提高清洁能源比例。加大砖厂等建材行业的污染防治力度,严禁粘土制砖,鼓励使用环保轻质新型建材,2015年底以前,对造成大气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占地取土的粘土制砖企业依法予以取缔,限期进行生态恢复。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污染、建筑和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建筑施工工地做到“六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扬尘场地100%洒水、运输车辆100%覆盖无洒漏、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禁止混凝土和砂浆现场搅拌,禁止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加大餐饮业和学校油烟排放整治力度,在人口集中的居民小区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  

3.以开展净土工程为重点,强化土壤生态治理和修复。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加快实施水土保持流失治理、崩岗侵蚀综合治理等工程,以小流域为单元,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护性耕作措施优化配置,综合防治水土流失。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工则工”的原则,积极推进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污染土壤生态修复,有步骤地解决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治理问题,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积极出台政策吸纳民间资本,鼓励社会资本和当地农民投资废弃矿区种植经济林和其他林木。按照“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稳定山地经营权,对投资废弃矿区种植林木的给予财政补贴;办理林权证,让参与治理的投资商和群众吃下定心丸。

4.以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为重点,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争取国家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试点,全面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污染严重的水产养殖场,实行养殖区域、总量双重控制,培育专业化的污染治理服务组织,推广农牧结合、清洁养殖、生态养殖等模式,促进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绿色植保农药减量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含重金属的废水灌溉,提倡生物、物理方法综合防治病虫害。加强对地膜、农药包装袋等农田废弃物污染的防治。加大污染治理投入,重点支持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改造和农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重大示范项目建设。

5.以开展城镇环境整治为重点,强化人居环境建设。科学划分噪声功能区,实施机动车喇叭禁鸣、建筑施工作业限时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积极建设噪声达标区。建设乡(镇)生活污水氧化塘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长效机制。完善工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农业垃圾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对危险废物实行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处置全程管理,严禁违法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补助综合试点,推动固体废物的环境监管和综合利用,鼓励采用垃圾发电等新技术,逐步减少垃圾填埋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依法开征垃圾消纳处置费和代运费。

6.以维护生态整体功能为重点,强化森林生态系统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寻乌县生态县建设规划》,严格规范矿山开采和监管,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专项检查,严禁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规划中的铁路沿线可视范围200米内和城镇规划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旅游区、省级以上公益林区范围内开山取土、采石采矿。严格规范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加强旅游开发的生态修复,控制旅游景区内的环境污染。实施天然林、公益林、退耕还林、水土保持林等重点生态林的保护,坚持对天然阔叶林实行禁伐制度,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护等区域的生态保护,促进生态环境自然恢复。以“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为中心,加大城镇造林绿化力度,重点推进瑞寻、寻全等高速出口公路的绿化提升,争创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省级生态县。

7.以开展环境执法为重点,强化生态安全预警能力。严格环保前置审批机制,从源头上控制未批先建、未验收先投产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落实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加强企业的环境监管和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加快提升县环境监测站常规监测能力和测土分析能力,加快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及环境信息公示系统,积极开展PM2.5等污染物监测,在过境断面和饮用水源地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不断提高预警监测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对放射源和电磁辐射的监管力度,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加强气象、地质灾害预警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监测能力和监测水平。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形成比较完善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控体系。 

(二)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着力构建生态产业发展体系

8.制定区域发展规划,积极发展生态产业。综合考虑我县发展现状、资源条件、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能力,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科学确定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空间布局,细化产业准入目录,形成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工业,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以抓好节能减排为切入点,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扩大太阳能、风能应用,建设高效节能和智能电网,大力发展新能源、新特材料、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积极推进绿色企业产业化,传统产业高端化、品牌化、集群化,提升产业竞争力。积极发展循环农业,鼓励农业立体种植、立体养殖,推广“猪-沼-果”生态养殖模式,发展绿色果业和绿色林业工程,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为抓手,加快集约经营步伐。鼓励发展生态高效、休闲观光等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升。加快发展以历史传承为纽带、红色文化为依托的生态休闲旅游,统筹推进低碳环保型产业发展。

9.推动经济发展转型,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管理规定,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严格用地、节能及环保要求,遏制“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互利互惠、多方共赢,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合理延长产业链。以清洁生产为重点,改造提升传统工业,推动工业园区内部、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资源再利用和再循环,实现各企业之间的资源共生互动、互为利用的良性循环,积极创建生态型工业园区及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推进循环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各环节和企业、园区、社会各层面的发展,形成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10.完善总量控制制度,加强节能减排和资源节约利用。切实把节能减排作为实施“三净”工程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用好存量”的原则,把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与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持证排污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和财税政策。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努力实现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抓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推广使用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保型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新设备。积极推行绿色信贷,在政府投资建设领域强制执行绿色建设标准,加大限塑令推行力度,大幅度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

11.加强品牌标准化建设,积极发展绿色产品。根据寻乌产业化发展趋势,引导农民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态林业产品、绿色果品和有机食品,加快建设一批标准高、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安全、优质、营养型绿色产品基地,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取得绿色认证,参与市场竞争。培育一批重视生态、管理规范、处于省内乃至国内行业领先地位的农业生产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依法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从源头上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大力发展绿色工业产品,支持企业积极申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和国际绿色认证,开发生产环境标志产品、节能节水节材产品,打造一批绿色工业产品品牌。

(三)综合突出环境舒适主题,着力构建生态和谐宜居体系

12.优化功能区空间布局。根据寻乌生态功能区定位和资源分布特点,完善寻乌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全面落实好主体功能区规划,落实用途管制,实行分类管理和差别化的财政扶持政策,与县城乡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促进形成各具特色的乡(镇)生态区域发展格局。统筹规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土地利用和城镇化发展格局,把经济活动控制在自然生态的承载能力之内。依据国家生态红线管控的政策措施和生态红线管理法规,明确政府、部门、企业及个人在生态红线区域生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努力构建生态安全底线。

13.打造和谐秀美乡村。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统筹安排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健全废品回收网络,探索建立“住户付费、村补贴、乡(镇)补助、县奖励”相结合的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及卫生保洁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投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加强村庄供排水等公用设施的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强河道水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监测。到2017年,集镇和农村中心村面貌有明显的改观。

14.建设现代生态社区。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结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和生态移民搬迁等工作,建设一批“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和谐秀美社区。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增加社区绿地建设,控制噪音污染,打造生态社区、安静社区和低碳社区。启动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并逐步推广。培育和形成社区生态文明意识,创建安全、绿色、舒适的生态文明社区。

15.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广大群众改变出行方式,实施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丰富专线公交和自行车公交,建设绿色公交和慢行交通体系,规划制定高污染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范围,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辆,推广LNG公交车、CNG出租车等新能源汽车,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倡导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方式,树立全社会绿色理念。

(四)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构建生态制度保障体系

16.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快建立体现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经济发展考核奖惩机制,实行环境质量当地主要领导负责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乡(镇)、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生态指标的权重,依据生态功能区规划进行分类评价,积极引导领导干部走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创新发展的道路。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17.建立综合决策机制。建立并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形成综合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环保专家信息库,完善重大规划和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生态建设决策咨询、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环保及社会参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和综合决策作用,使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成为决策者的思维定势。完善环保前置审批机制,严把项目准入关,实行绿色信贷政策,切实将环境决策提升到综合决策的前端。加强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使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规划。

18.创新环境监管机制。积极探索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争取国家尽快实施东江源生态补偿试点和建立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探索设立东江源头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对水流、森林、山岭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部门协调联动的环境综合管理体系,整合部门执法资源,开展环境资源统一执法试点,创新跨部门、跨行业的执法工作新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制度和依法追责制度。

19.推进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加大差别化资源价格和惩罚性资源价格实施力度。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完善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初始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生态资源商品化、资本化,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逐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探索环保服务承包和环境治理特许经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环保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补助资金和污染防治资金,加快我县生态环境建设。

20.建立全民共同参与环保的长效机制。创新环境宣传教育方式,完善重大规划和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环境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环境质量公报、企业环境行为公告、新闻发布和重大环境信息披露制,维护公众环境知情权、议事权和监督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形成“谁主管、谁许可、谁负责”和“谁使用资源谁付费,谁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谁付费” 的良好社会氛围,使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四、保障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三净”工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活力富裕生态和谐寻乌”的重要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实施“三净”工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及时研究部署,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2.加强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互通信息,狠抓工作落实,及时形成解决环境问题的整体合力。要加强工作督查,强化工作问责。对未履行职责或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对因决策失误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要进行严格问责和实行“一票否决”,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完成任务好、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3.加强工作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报、网络等媒介和社会团体、环保组织的宣传优势,宣传“三净”工程,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宣传生产消费绿色时尚,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类环境信息,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行为诚信制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活动,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氛围,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基础。

中共寻乌县委 
寻乌县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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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涛声依旧
  • 发表于:2014/10/19 20:33:04
  • 来自:广东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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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不好,环境太差了
如果我们不能改变他人,那就改变自己
  
  • 飞鸟
  • 发表于:2014/10/19 22:48:31
  • 来自:江西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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