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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江头未是风波恶——明代黄乡叶氏历史初探

  • 临风悒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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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11/18 11: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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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风按:此文原本系对许怀林先生《豪强家族在国家需求中的兴灭——黄乡保向长宁县转变的历史启示》(见2014年11月《江西文史》第9辑)一文的回应。后闲置甚久,无暇进一步补充和修改。今应市政协《王阳明文化与研究》的约稿,略作编次,但不明之处仍然甚多,望读者有以教我。

       明代安远县黄乡叶氏集团,是正德至万历初年活跃于赣粤闽边区的一支民间武装力量,南赣巡抚周南、王守仁、周相、虞守愚、陆稳、吴百朋等人,都曾经借重这支力量征剿“山贼”“流寇”。直至万历三年,在南赣巡抚江一麟、赣州知府叶梦熊的谋划之下,叶氏集团冰消瓦解,在其地设立长宁县。叶氏称雄赣粤闽边六十三年,因乱而起,因治而盛,最终却不容于治世,其兴衰历程,是研究南赣地区百年动荡的极好标本。笔者根据明清两代文献,对黄乡叶氏的兴衰亡过程,作简单的梳理和考证,就教于方家。

                                                                              黄乡叶氏兴衰历程

正德五年,叶芳为“程乡贼”钟仕锦之部下,流劫江西石城等地[1]

正德六年冬,经安远县监生林大纶、唐卿的说服,“山贼”头目何积玉、叶芳、朱贵背叛大首领钟仕锦等人,接受赣州府通判徐珪的招抚[2]

正德七年正月,南赣巡抚周南以何积玉、叶芳等人为向导,集三省兵力扫荡赣粤闽边区大帽山等二十四处山寨,擒杀钟仕锦等首领十余人、党徒七千余人,俘虏家属一千八百余人,烧毁房屋七千九百余间。事毕,何积玉以功授双桥巡检司土巡检,朱贵安插于羊角水,叶芳安插于黄乡保。叶芳于是占据大帽山,收罗残余“山贼”,成为新首领[3]

正德八年五月,双桥巡检司土巡检何积玉奉命率部征剿饶州姚源洞“山贼”。行军至南昌县藤家洲时,何积玉指使叶芳将羊角水义兵首领朱贵及其亲信二十余人杀死,然后率众溃散回乡,掠劫会昌县,强占安远县城[4]

正德九年正月,何积玉为安远义兵孙大本所击杀,叶芳固守大帽山。自正德七年张仕锦等人被剿杀,正德八年朱贵被狙杀,当何积玉败亡之后,叶芳就成为赣粤闽交界地区唯一的“山贼”首领[5]

正德十二年正月,南赣巡抚王守仁到赣,招抚黄乡叶芳及其部下,叶芳也积极投靠,开始了黄乡叶氏与官府的蜜月期[6]

同年三月十五日,三浰“贼”池大鬓、黄秀魁等流劫信丰等地,王守仁急调招抚义官叶芳协同石背兵夫断贼归路[7]

同年十月,王守仁发兵围剿盘踞于横水桶冈的谢志珊蓝天凤等“山贼”,叶芳率梅南春、曾德礼等部卒八百人,跟随赣州知府刑珣,从上犹挺进桶冈,攻破巢穴十四处,“共擒斩大贼首雷鸣聪、蓝文亨、梁伯安等六名颗,贼从王礼生等二百四十一名颗;俘获贼属;并夺回被虏男妇二百五十七名口;烧毁贼巢房屋一百七十七间;及夺马牛赃仗等项。”[8]

正德十三年正月,王守仁用计诛杀池仲容(大鬓)后,发兵围剿三浰“山贼”。叶芳率部随赣州府推官危寿从南平方向推进,屡战屡捷:“统领义官叶方等兵,于正月初七日,会同指挥余恩、千户孟俊,攻破上、中、下三浰大巢。初十等日,攻破镇里寨等巢共四处。二十七日,覆贼于中村等处,擒斩大贼首池仲宁、高允贤、池仲安、朱万、林根等十二名颗,贼从黄稳等二百一十一名颗,俘获贼属男妇三十三名口,烧毁贼巢房屋禾仓三百二十三间,及夺获赃仗牛马等项。”后友军遇伏,叶芳率部救援,扭转战局:“指挥余恩所领百长王受兵首与贼遇,大战良久,贼败却,王受等奋追里许,贼伏兵四起,奋击王受。推官危寿所领义官叶芳兵鼓噪而前,复奋击贼伏兵。后千户孟俊兵从傍绕出冈背,横冲贼伏,与王受合兵。于是贼乃大败奔溃,呼声震山谷,我兵乘胜逐北,遂克上中下三浰。”[9]

正德十四年六月,宁王朱宸濠反叛,王守仁困守吉安。朱宸濠遣使者携重金以封爵相许,邀叶芳夹击王守仁,被叶芳所拒绝[10]。叶芳率黄乡兵先随指挥余恩救伍文定,退守八字脑[11]。尔后又与朱宸濠隔江对峙,断其退路[12]。最后与万安知县王冕一起将朱宸濠擒获[13]。因王守仁被朝廷猜忌,叶芳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功劳和赏赐。

王守仁巡抚南赣三年,面对遍地盗贼,官兵因卫所制度的崩坏而不可用,只能依赖黄乡叶氏之类的“义兵”。而叶氏也因为王守仁的扶持和信任而日益壮大,此后成为南赣巡抚的例用打手[14]

嘉靖六年二月,王守仁巡抚广西征剿田州,叶芳派遣部将曾德礼领兵四千跟随。王守仁致函叶芳表示感谢,并派遣典史张缙以花红羊酒酬劳叶芳[15]。后因曾德礼等人不愿远离故土作战,至韶州溃归[16]

嘉靖十四年五月初五日,摄南赣道事周相,在黄乡叶氏等势力的支持下擒杀安远杜柏。此前,杜柏抄杀安远各家族,孙宏、叶天序各聚千人自保,并向黄乡叶氏求助。杜柏向来与叶氏不和,叶芳遗孀曾氏于是令头目十人领兵三千人相助。杜柏诬告孙宏、叶天序合黄乡叶氏谋叛,周相假意发兵征讨,囚孙宏、叶天序,然后用计谋擒杀杜柏[17]

按,王守仁的《牌谕安远县旧从征义官叶芳等》写于嘉靖六年十一月,曾婆出击杜柏是在嘉靖十四年四月,叶芳的卒年应在两者之间。叶芳死后,内由遗孀曾氏代夫主峒,外由其兄叶春接任千长。

嘉靖二十一年七月,因黄乡叶春劫掠乡保,逼窜旁近居民百七十人,县官惧其为变,纷纷上书南赣军门。分巡岭北道薛甲以千长职位***叶氏头目叶金,叶金擒拿叶春及其子叶桂、叶材送官,叶春父子被杀,薛甲选叶金为千长[18]

同年十月,黄乡兵头目曾祖华拥众300余人与叶金争长,叶芳之子叶松等支持叶金,擒杀曾祖华等人送官,叶曾联盟因而瓦解。南赣巡抚虞守愚对叶金、叶松进行“开谕”,又选叶金之子入府学[19]

叶芳侄叶经纠众劫掠,南赣巡抚虞守愚发兵征剿,官兵为叶氏所败,杀一千戶一县丞。虞守愚接受兵备副使薛甲的建议,派瑞金知县赵勋前往黄乡,劝说叶氏接受招抚。叶芳遗孀曾氏缚叶经等数十人,并派二个儿子去赣州拜见巡抚。虞守愚于是赦免了叶氏的罪行,叶芳二子在府学观礼后释返[20]

嘉靖二十二年十一月,南赣巡抚虞守愚奏说动叶氏后,在黄乡保田背筑城,内有公馆、巡司、营房、小学等。第二年三月,朝廷批准设立黄乡巡检司,移安远隄备之兵驻扎其地[21]

嘉靖三十年十一月,和平县岑冈贼李文彪作乱。十二月,南赣巡抚张烜督兵征讨。高砂千长陈贵爵暗中勾结李文彪,将官军号色泄露给对方,并诱执千户宋恩、哨官唐孟无冕等人。十五日,黄乡千长叶金率兵众奋勇先登,攻破贼巢,俘获颇多,并夺回被掳千户宋恩等三人。贼留伏兵二十余人,披带号色混入官军,狙杀千长叶金、百长叶宝等七人,官兵大败[22]

叶金战死于岑冈后,叶槐接任千长。

嘉靖三十三年,叶槐之侄叶权,意欲纠众出劫,不听叶槐的制止,反而开旗聚众,准备杀死叶槐。叔祖母曾氏出面调解,暗中伏壮士将叶权擒杀,谕其党羽,事遂平[23]

嘉靖三十九年冬,安远知县章彬的女婿从黄乡回来后猝死,章彬怀疑是被叶槐下毒,听信奸民王昭的计策,伪造军令调兵进攻黄乡,反而被黄乡兵所败,县城被围。岑冈李文彪因指挥李种将妻弟媳妇判归给王本,怒而发兵劫掠龙南。第二年春,粤寇张琏流劫江西,与岑冈李文彪、黄乡叶槐合兵劫掠石城、瑞金、雩都、南康、赣县诸县,所到之处,焚劫一空。接着又进军泰和,杀副使汪一中及各指挥,执参议王应时,官军大败溃逃。朝廷闻报,南赣巡抚杨伊志罢官,参将谷旸夺俸三月,龙南知县张叔庠降边方杂职,同知李种、安远知县章彬由巡按御史逮问,以布政陆稳接任南赣巡抚。陆稳招抚叶槐、李文彪,复令叶槐率黄乡兵前往防堵,叶槐斩贼数十人,贼败走出境[24]

嘉靖四十二年三月,龙南下历、岑岗、高砂三巢贼赖清规等出掠,南赣巡抚陆稳发官兵进行堵截,叶楷派头目叶栋领兵参战,杀贼近三百名颗,贼败退回巢[25]

同年五月,“程乡贼”温鉴、梁道辉出劫江西,巡抚陆稳调集三省大军围剿。指挥王正中统黄乡兵三千追入石城、宁化,与贼大战,擒斩八百二十有奇,俘获梁道辉、梁国相、梁统、温鉴妻妾子女五百余名口。平远县知县王化统领丹竹楼兵二千,获功五十有四[26]

嘉靖四十四年九月,“程乡贼”李春文趁知县颜若愚外出松口,将吏役十余人杀死,挟持知县,劫掠地方。南赣巡抚吴百朋令平远知县王化统乡兵四千,并调丹竹楼兵二千归其指挥,从间道抵程乡,合闽广两省官兵围剿。李春文先逃兴宁,再窜龙川,最终被歼[27]

嘉靖四十五年六月,南赣巡抚吴百朋督师围剿下历贼赖清规。十五日,叶楷统领黄乡兵,随安远县知县李多祚,从北向南逼进,与贼大战,冲入巢内,斩级九十三颗,生擒十二名,俘获贼属五十九名口,招出胁从八百一十名,夺获牛马二千一百余头匹,将其积贮房屋焚毁一空。十九日,李多祚督丹竹楼兵夫何玉环、刘寿儒等攻伯洪保贼巢,贼冲突杀伤官兵,戮伤典史严湖左足,丹竹楼兵奋激争先血战,斩级一百一十颗,生擒二十八名。二十四日寅时,各路官兵合攻下历,李多祚督黄乡兵斩贼首谢衡等二百二十八级,生擒首从徐仁昌等一十四名[28]

隆庆五年十月,南赣巡抚殷从俭发兵征剿广东从化贼唐亚六、翁源贼张廷光。十一日,黄乡把总叶盛和(叶楷之子)合指挥祖万松兵八百迎敌,为贼所败。十一月,李棠接替殷从俭任南赣巡抚,仍令集兵防御。第二年正月,叶盛和等各路官兵再次发动进攻,仍为贼所败[29]

万历二年闰十二月,原浙江左布政使江一麟,莅任南赣巡抚。江一麟与赣州知府叶梦熊密谋,决定剿灭黄乡叶氏。官府先利用十五保各家族与叶氏之间原有矛盾进行间离,在取得初步成效后,又令各家族送子弟至府城读书。让豪强送子弟读书,实际上具有人质意味,借以测试各方的反应。结果十五保共有十九个姓氏派出三十九名子弟前往赣州,两个月后叶楷也派出子侄叶盛和、叶盛发、叶盛森、叶盛太等六人前往赣州。江一麟密令巡守二道及府县正佐各官,设法接触十五保各家族,劝说他们脱离叶氏集团。经过数月游说,保民刘载永、严顺民、尹明遂、温时选等决意背叛叶氏。江一麟于是指使刘载永等人请求分设县治,“叶楷亦率其耆老同其议”。江一麟趁机取消叶氏千长代管十五保的特权,要求“准理其部”编保甲,并要求叶氏拆除祭祀祖先的赖舍庙,遣散所收留的各地流民。江一麟此举激起叶氏的抵抗,造成十五保家族与叶氏的对立。然后又指使刘载永、严顺民、尹明遂、温时选等人分化瓦解叶氏集团,当叶氏只剩下精干千余人时,江一麟发动十五保家族围剿叶氏,并派遣官兵分四路策应。结果,叶楷及其妻林氏兵败自焚,叶盛秀、叶盛文、叶盛穆、叶盛称、叶盛嵩、叶盛岳、叶盛隆、林大美、林栋生等36人被当场格杀,叶柱、叶盛清、叶盛澜、叶盛科、叶永汉、叶永渊、林大旺等被俘后处死,叶楷子侄叶盛乾、叶盛坤、叶盛和、叶盛发、叶盛森、叶盛太等被流放至辽东安乐自在州,叶楷之妾叶氏、叶盛秀妻王氏、叶盛秀子叶旦孙、叶盛龙妻郭氏、叶盛科妻赖氏、叶盛科子叶二满等被俘妇孺处置情况不明。叶楷之侄叶盛乾虽然在事发之前偷偷带着家人到安远县衙告发叶楷,也被流放。此后,黄乡及附近各县再没有叶芳后裔的信息[30]

                                                                   叶氏的原籍地以及迁入黄乡的时间

关于黄乡叶氏的原籍地,南赣巡抚江一麟在《平黄乡疏》[31]中指出“流自广东龙会峒”。“龙会峒”其实是“龙归峒”之误,正德《兴宁县志》卷一《山川》云:“龙归峒,在县北八十里,古有龙归于斯,其下曰龙潭,相传时有潜龙。”嘉靖《惠州府志》卷五亦云:“北八十里为龙归峒,相传昔有龙归此,因名。”清光绪六年惠州府归善县《南阳堂叶氏族谱》记载:其先祖叶僐,约于元初从程乡县南白土桃树下迁兴宁县黄陂龙归峒。叶僐生子二,次曰万高;万高生子四,长曰成山;成山生子一,曰德新;德新生子三,幼曰受祯;受祯生二子,长曰福显;福显生四子,其三为仲青;仲青生子二,曰惟六,曰惟七,“仲青次子惟七公徙江西长宁县。”叶惟六、叶惟七即是正德嘉靖年间盘踞安远县黄乡保大帽山的叶春与叶芳,叶春又名叶廷春,叶芳又名叶廷芳,系叶僐之八世孙。明代龙归峒,即今兴宁市黄陂镇,至今仍然是叶氏聚居地。

关于叶氏的迁入黄乡的时间,江一麟《平黄乡疏》说:“黄乡溪尾稔贼叶楷,自其先世叶春、叶金、叶槐于弘治正德等年间流自广东龙会峒”,其《分建长宁县疏》又有“遂使三百余里土地人民尽没于叶楷之手,迄今八十余年”[32]之语。江一麟追溯叶氏盘踞黄乡的历史,显然是从弘治年间算起的。弘治元年至万历三年共87年,所以说“迄今八十余年”。但这一说法却是错误的,嘉靖二十二年,南赣巡抚虞守愚在“添设黄乡巡检司疏”中云:“最剧莫如黄乡新民,其地属赣之安远,名虽一乡,实比大县,中间大帽一山,环绕三百余里。正德年间,已前大盗如李四子、张时旺、张仕锦、何积玉、朱贵、强风等,恃险凭高,巢窟其中,因而剽掠居民,攻陷城邑,害及四省,未暇悉陈。至如江西地方,从信丰、瑞金、雩都而下,以至万安、新淦,皆陆续陷没,则其剧可知矣。最后有叶芳者自广东程乡入,并诸贼而有之,有众七千,分为七哨,自号满总。”[33]万历初,李春芳《报功祠碑记》云:“自永乐历弘治年,贼邝子安、黎仲瑞、王霁壤、高安、陈玉良、张士锦等先后据险谋乱,虽即勘定,遗孽复作。然叛据久违官兵莫制,无如叶贼甚者。叶芳本广寇,以正德七年流劫岭北,趋犯建昌,既奉招抚遣归故域,道经黄乡,出自计归或不免,遂与其徒据险居之。”[34]这说明叶芳确实是正德七年才进入黄乡的,之前盘踞在大帽山的先后是邝子安、黎仲瑞、王霁壤、高安、陈玉良、张士锦等人。清顺治十七年《赣石城县志》卷八《纪事》记载:“正德五年庚午,程乡贼党叶芳等流劫各县,本邑城中之民尽走深山中及各寨上避之。”说明正德五年的叶芳尚是一位流劫各地的“程乡贼”。综合嘉靖《虔台续志》卷二《事纪一》、天启《重修虔台全志》卷四《纪事一》、天启《赣州府志》卷十八《纪事志?郡事》等文献的记载:黄乡叶氏奠基人叶芳,原本是“程乡贼”张士锦的部下。正德六年冬,经安远县监生林大纶、唐卿的说服,叶芳接受赣州府通判徐珪招抚。正德七年正月,南赣巡抚周南发三省官军清剿赣粤闽交界地区山寨后,叶芳被安插在黄乡保为“新民”。叶芳趁机收编残余“山贼”,奠定了称霸一方的基础。从正德七年正月到万历三年九月,叶氏盘踞黄乡的时间是63年。

                                                                                黄乡叶氏历任首领 

明万历《国朝献征录》卷九十五云:“安远有黄乡贼峒路通闽广,万山岩险,征剿莫及,贼叶氏世统其众也。曩设军门,奏给千夫长印,使之羁束。”李春芳《报功祠碑记》云:“浰平,芳收兵于黄,官兵不敢深入,且因其顺义,遂姑羁縻之付不治。叶贼由此日益炽,党族鸠聚,至楷营纳级为指挥官,掳掠男妇,雄睨七保,莫谁何者。”陈九韶《条陈》云:“而叶酋犹以听调赏功而获千总之名,日积月累,长恶不怙,其子弟以财纳武职监生,黄伞舆马,富贵溢于乡闾,威力制乎众庶……自黄乡以北十五保,民知有叶酋而不知有官府。”[35]由此可见,黄乡叶氏首领一方面拥有“千夫长”“千总”“指挥”等官方头衔,另一方面实际控制了安远县东南十五保。由于黄乡叶氏集团拥有强大的武装,其实际影响力超出十五保范围。嘉靖十四年叶氏介入安远杜柏与孙宏、叶天序之间的争斗,就是一个例子。

黄乡叶氏的第一任首领是叶芳。叶芳于正德七年创建叶氏武装,直到嘉靖六年,还派遣部将曾德礼领兵随王守仁征剿广西田州[36]。据雍正十年《江西通志》卷三十二《武事》记载:嘉靖十四年,周相摄南赣道事,有安远杜柏欺压孙宏、叶天序等家族,孙叶二人“急投黄乡保曾婆,曾令十头目领三千人合宏、天序之众为一大寨。曾婆者,旧称满总叶芳妻也,夫死代领其众。”[37]说明此时叶芳已经去世。叶芳死后,再没有人能像他一样拥有绝对的权力,首领宝座常常引起集团内部的争斗。曾婆代领叶氏期间,“二子冲幼,侄叶经纠众摽掠”,导致“缚叶经及梗化肆掠者数十人献”[38]。曾婆作为一介女流,代夫主峒是对内的,千夫长之印由兄长叶春接替,叶春是第二任首领。“叶廷春者,满总叶芳之兄也,芳死,廷春代领其众。”[39]但叶春并不能服众,嘉靖二十一年秋七月,“叶廷春作乱……副使薛甲委官授策,擒斩渠魁并其子叶桂叶材杀之。”[40]薛甲是怎样“委官授策擒斩渠魁”的呢?《虔台续志》透露说:“叶金既仆廷春而领其众,心怀疑惧。”[41]原来薛甲是以千夫长位置为***,煽动叶金将叶春父子擒杀的。“乃授叶金为千长,俾统其众。”这样叶金就成为叶氏的第三任首领。但叶金同样有挑战者:“首贼曾祖华者,与金争长,金党杀华,因而解散者三百人。”[42]嘉靖三十年“十有二月官兵攻岑冈,贼伏兵杀千长叶金。”[43]叶金战死后,叶槐成为第四任首领。叶槐也遇到内部的挑战:“权有叔槐为黄乡千长,权欲出劫,槐止之,弗从。乃开旗聚众,将杀槐。其叔祖母曾氏为之讲解,伏壮士擒权,诛之。”[44]叶槐大约是嘉靖四十年至嘉靖四十二年之间离职的:嘉靖四十年“闽广贼复犯泰和……复调安远叶槐兵四千五百令知县石廪管束”[45],此时叶槐尚是首领。到嘉靖四十二年四月,朝廷因“赖清规因叶楷妄报效擒杀伊男,又因安远熊本绍将其部下吴京墀擒解邀功……乞要陆稳加意经略”[46]此时的首领已经是叶楷了。叶楷担任首领,虽然叶氏内部没有人出来挑战,但整个黄乡集团已经人心思变了:“楷常凌铄诸偷,诸偷心窃怨之,谋欲屠楷,乃相与谋曰:与其为叶氏所鱼肉,孰与为天子治氓?”于是官府的煽动下,叶氏千长属下十五保各家族,于万历三年九月二十三日,一齐向叶氏进攻,叶楷兵败自焚。

如上所述,从正德七年至万历三年,黄乡叶氏先后经历叶芳、叶春、叶金、叶槐、叶楷五任首领。关于这五人的血缘关系,叶芳与叶春是兄弟,这是比较明确的。但叶金与叶芳、叶春是什么关系,文献却没有记录。叶槐是叶权的叔父,曾婆则是叶权的叔祖母,可见叶槐是叶芳的侄辈。瞿九思《万历武功录》卷二《安远贼叶楷李圆郎列传》云:“叶楷者,安远人也……楷有族弟曰槐,慓悍尤甚。”,可见叶槐与叶楷是兄弟辈。万历七年曾同亨所撰《长宁县志序》云“保民庶世苦叶孽父子积威取劫”,指的应当是叶芳叶楷。乾隆十四年《长宁县志》卷三《兵寇》云:“先是楷父叶芳,自程乡窜入黄乡,据大帽山为巢穴,剽掠傍县。”也认为叶芳叶楷是父子关系。《国朝献征录》卷九十五《赵勋传》说叶芳死后,二子幼冲,叶经之乱平定后,曾以二子为人质送入赣州。《虔台续志》卷四《事纪三》说嘉靖二十一年“头目人等并叶芳子叶松,捕诸党与并首级齐解到臣。”叶芳的二个儿子,应当是叶松与叶楷。至于天启三年《重修虔台全志》卷九《事纪六》说:“安远黄乡叶贼,自其祖芳至楷凡三世,盘踞八十余年。”与江一麟《平黄乡疏》一样,都比较粗糙。现在基本上可以认定叶春是叶芳的兄长,叶槐为叶芳侄辈,叶楷系叶芳之子,叶金估计是叶芳的堂弟,五任首领是有血缘关系的两代人。另外,叶芳遗孀曾氏,从嘉靖十四年代夫主峒,到嘉靖三十三年为支持叶槐而杀叶权,前后十九年时间内,都是叶氏集团里举足轻重的人物。至于曾婆与叶氏武装头目曾德礼、曾祖华的关系,尚待考证。

                                                                             叶芳与王守仁的关系

从正德十二年初王守仁出任南赣巡抚起,叶芳带领黄乡叶氏武装参与了王守仁在南赣期间的所有军事行动。起初,叶芳与杜柏、王受等人一样,只是王阳明所招抚的众多“新民”“义兵”当中的一支,并不突出。在正德十二年春征剿福建象湖山詹师富一役中,叶芳的黄乡兵就毫无表现。同年秋围剿桶冈谢志珊时,叶芳兵虽已有斩获,但也不过是中规中矩而已。到正德十三年七月征剿三浰时,指挥余恩所率官兵遭遇埋伏,危急之际,此时黄乡兵的强悍才显露出来,叶芳率众奋勇向前,扭转战局。正德十四年宁王朱宸濠反叛,王守仁困守吉安。此时叶芳拥有能征惯战的部卒万余,朱宸濠遣使者携重金以封爵相许邀叶芳夹击王守仁。焦竑《国朝献征录》卷八十六《江西一》云:“己卯,逆濠遣使赍重赀诱满总兵为助,满执使者言于公。”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卷四十亦云:“逆濠遣使赍重赀诱满总等兵助逆,满执使者戮之。”叶芳的抉择不仅十分难得,而且至关重要。据钱德洪《阳明先生年谱》记载:“先生在吉安,守益趋见曰:‘闻濠诱叶芳兵夹攻吉安。’先生曰:‘芳必不叛。诸贼旧以茅为屋,叛则焚之。我过其巢,许其伐钜木创屋万余。今其党各千余,不肯焚矣。’益曰:‘彼从濠,望封拜,可以寻常计乎?’先生默然良久曰:‘天下尽反,我辈固当如此做。’益惕然,一时胸中利害如洗。”可见当时王守仁、邹东廓均认为如果叶芳与朱宸濠结盟夹击吉安,吉安无法坚守,必须有就义的准备。

叶芳在平宁藩战役中的表现,史料不多。雷礼《国朝列卿纪》卷一百四云:“(伍)文定躬亲铳炮,火燃其须,遂少挫。余恩率安远叶芳兵前进策应方免,退驻八字脑。”祁承爜《牧津》卷九《当机》云:“伍文定为吉安守,王文成公讨逆,乃遣满总与濠对江而军,遏其径渡。”记录最详细的是王阳明弟子钱德洪编写的《平濠记》,《平濠记》引蔡文《平宁藩事略》云:“峒酋叶芳等有众万人,感不杀之恩,乐为我用。先生推诚抚之,间示以意,芳叩首踊跃,待报而发。逆藩招集无赖,亦属意于叶芳,尝以厚赀陷之,芳受不却。有以闻于先生者,先生怃然有失。久之,搏案起曰:‘吾今日视义当为,事之成败,身之祸福,不计也。’会逆藩起,遂部所属民卒,督知府邢珣、伍文定等以行。叶芳密使人告曰:‘吾以疑彼也,今日之事,生死惟命。’先生大喜,即携以往。鄱湖之战,逆藩觊望芳来,芳乘之,遂就擒。大难之平,芳与有力。”又说“蔡文述赣州父老言,濠为叶芳所擒,当时芳出濠不意之故。濠穷而思遁,虽王冕预备渔舟伺候,缚送实芳促之之力也。”可以说叶芳的忠贞是王守仁战胜朱宸濠的关键因素,立有大功。但因为王守仁自己被朝廷猜忌,叶芳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赏赐。

时隔多年之后,嘉靖六年王守仁巡抚两广讨伐思恩、田州“贼寇”,叶芳派遣头目曾德礼领兵四千跟随,这凸显了王阳明与叶芳的特殊关系。为此,王阳明特地致函叶芳表示感谢,并派典史张缙带着花红羊酒去叶芳家慰劳。《牌谕安远县旧从征义官叶芳等》一函,可见王阳明对叶芳真情厚意:“立有战功,赏未酬劳……尝欲表奏尔一官……因本爵守制还家,未及举行”“旧时从征军士,多被忌功之徒百般屈抑”等语,表露出王阳明对叶芳的愧歉。“省谕部下之人,务要各安生理,各守家业。人惟不为善,未有为善而不获善报者;人惟不为恶,未有为恶而不受恶殃者”“尔等尝与杜柏、孙洪舜等不和,各宜消释”“尔宜高尔墙垣,严尔警备,以戒不虞”这些叮嘱,简直是在为叶氏家族谋划未来。

嘉靖时游震得评论说:“盖叶芳者,本枭雄剧寇,当阳明公开督南赣,独能先知顺逆安危之分,首先投顺,赖公推诚抚绥,生聚日众,部落实繁。及其子孙,则智勇忠义俱不复似前人矣。”[47]王阳明的再传弟子胡直也说:“公初招各酋,唯黄乡叶氏先附,公用以平各贼,继征宁濠,能出死力,以是督府例用叶家兵,而叶家兵骄气日张矣。”[48]

由于后来叶氏被剿灭,整个家族被定为“盗贼”,清康熙之后,叶芳的事迹从县志里抹除。王阳明说“我过其巢,许其伐钜木创屋万余”的史实,在县志里也不见踪影。王守仁、叶芳之间的故事,已被时光的尘埃所湮没。

                                                                           叶氏武装的性质

1949年之前,无论是民间文献还是官方史志,黄乡叶氏都被冠以“贼寇”的帽子。1949年之后,将一切底层民众对抗官府的行为都称为农民起义,黄乡叶氏又莫名其妙地成了“起义军“。如《寻乌县志》(1996年1月由新华出版社)P453-P454之《人物·叶楷》、《中国国情丛书-百县市经济社会调查·寻乌卷》(1996年7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P2之《建县的由来及历史沿革》、《中学生乡土历史教材——赣南历史》(2000年1月由商务印书馆)P10之《黄乡堡起义》、《客家桃源——寻乌县》(2005年10月由中国艺术出版社)P107之《叶楷起义》等,都认为黄乡叶氏武装系农民起义军。

其实,无论是“盗贼”还是“义军”,都不是叶氏武装适合的标签。农民起义作为历史学科的专业术语,通常是指由农民阶层发动的武装反抗既有秩序,或企图推翻统治阶级的行为。而黄乡叶氏从正德七年至隆庆六年,一直都是南赣巡抚的打手,五代叶氏首领都有千长或指挥的官衔,一些核心部将如叶栋、叶盛和也有把总的职衔。万历五年长宁教谕陈九韶说叶楷“富贵溢于乡闾,威力制乎众庶,僣人田业,夺人子女,贫者恣其役使,富者苦其侵凌,自黄乡以北十五保,民知有叶酋而不知有官府。”[49]可见叶氏乃地方豪强,根本不是农民利益的代言人。相反,他们打劫的对象常常是是力量薄弱的农户,如嘉靖二十一年,叶春掳劫附近居民,逼走百七十人。又如叶经、叶权等头目,也屡屡纠众劫掠。江一麟《平黄乡疏》云:“恶贼盘据地方……四季轮班,四出劫掠。夺人妻女以为妻妾,凡有不从,即三十五十名口尽行屠戮。”“黄乡贼曾五满等打劫石井张国玉家财物……捉杀石溪良民骆万材、骆万辉各家二十余口,刘载湛家八口。”可见黄乡叶氏为了攫取财富、壮大力量是不择对象的。

同时,黄乡叶氏也不是官府驯服的猎犬:正德八年叶芳杀义官朱贵,然后溃散返乡;嘉靖二十一年,官府杀叶春父子;嘉靖二十二年,因叶经劫掠,官军征剿叶氏,官兵为叶氏所败,杀一千戶一县丞;嘉靖三十九年,叶槐杀官军,围攻安远城。叶氏与官府的合作是各取所需,一旦发生重大利益冲突,双方就会兵戎相见。

黄乡叶氏武装以叶氏宗族为核心,先是利用联姻的手段与曾氏结成同盟,招徕赣粤闽流民,组成骨干武力。然后胁迫十五保家族充当打手,组成一个庞大的武装集团。当曾氏因利益分道扬镳后,叶氏又与林氏结盟。在黄乡叶氏集团里,不仅首领是由叶芳家族内部世袭的,连主要头目也由叶氏、曾氏、林氏担任。后来因为叶氏的内耗和曾氏的分裂,才不得不倚重十五保其他家族,因此埋下覆亡的祸根。江一麟《平黄乡疏》中所记录的“贼首”如叶柱、叶盛秀、叶盛文、叶盛穆、叶盛称、叶盛嵩、叶盛岳、叶盛隆、叶盛清、叶盛澜、叶盛科、叶永汉、叶永渊、林大旺、林大美、林栋生等都是叶楷及其妻林氏的族人。而刘载永、尹明遂、严顺民、温时选、刘寿儒、骆宾、赖思明等“义士”,原本都是叶氏千长的部属。但在早期,那些非叶、曾、林的成员,基本上是处于集团边缘的。

所以,黄乡叶氏只不过是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集团,其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家族生存和发展,我们无须给它涂上浓厚的政治色彩加以贬低或褒扬。

                                                                     叶氏覆亡的原因与长宁县的建立

在南赣地区许多豪强家族当中,黄乡叶氏是比较引人注目的。这样一个纵横赣粤闽、相延六十余载,被历任南赣巡抚所倚重的强大武装,竟然在旦夕之间冰消瓦解,自然是多种矛盾汇集的结果。其中未能完成家族的转型,是叶氏覆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早在嘉靖六年,王守仁就奉劝叶氏必须“尔其益谨礼法,以缉下人;益殚忠勤,以报上德。省谕部下之人,务要各安生理,各守家业。人惟不为善,未有为善而不获善报者;人惟不为恶,未有为恶而不受恶殃者。”但六十年之后,叶氏依然匪性不改,未能文武兼修农工商学并举,单纯靠武力去获取生存和发展的资源,这就导致叶氏集团与官府及十五保其他家族一直关系紧张。万历三年剿灭叶楷后,单单是农田一项就查获18万把,大约折合1万1千多亩,可见不知侵犯了多少人的财产。

同时,叶氏集团未能建立起有效首领传承秩序和内部约束机制,集团核心力量消耗过大。嘉靖二十一年,叶金觊觎千长宝座,擒杀叶春、叶桂、叶材父子三人。曾祖华同样企图染指最高权力,结果兵败被杀,导致叶曾同盟的瓦解。嘉靖二十四年,叶经擅自纠众剽劫,并杀一千户一县丞,结果叶氏无法顶住官府的压力,叶经及其亲信数十人被杀。嘉靖三十三年,叶权意欲挑战叶槐的权威,被曾婆所杀。加上嘉靖三十年叶金叶宝等七人战死,十余年间叶氏集团核心子弟损失严重,此后不得不选拔忠诚度不高的外围家族成员担任骨干,最终导致崩分离析。

叶芳去世之后,叶氏缺乏出色的领袖。叶春鲁莽,叶金平庸,叶槐愚蠢,叶楷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在这些首领的带领下,叶氏既无法开拓进取实现转型,也无法化解矛盾消除隐患。尤其是叶槐勾结著名的恶贼李文彪、张琏,杀官员,劫府县,惹出泼天大祸,导致南赣巡抚以下多位官员遭受朝廷处罚。于是被后来的官员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只要有点机会,无不除之而后快。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国家权力的扩大与叶氏独霸一方之间的矛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权力必然向基层向边远山区延伸。面对这种历史潮流,豪强家族作出何种抉择,事关自身的存亡。

明廷通过设立南赣巡抚,逐渐剿灭山贼盗寇,然后不断分设县治,增设巡检,推行保甲制度,一步一步强化对赣湘粤闽边区的统治力度。这确实是大势所趋,但只是预示着黄乡叶氏独霸一方为所欲为的好日子行将结束,并不意味着黄乡叶氏必然要被消灭。虞守愚奏设黄乡巡检司疏云:“留此一种人以为江西门户,则惠、潮诸盗不敢深入。”万历三年之后,南赣地区仍然盗贼横行,远远还没有到刀枪入库的时候,叶氏武装并非全然无用。而且,此后南赣地区仍有许多官府所允许乡兵,并非一律都得解散。

因此,剿灭已经归顺六十余年的黄乡叶氏,并非是南赣巡抚的既定职责,而是江一麟个人的决定。《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四十九(万历四年四月)云:“先是黄乡逆贼叶楷余党钟廷宠等复叛,执推官赖万玙,既而释之。按臣张简参玙抚恤乖方,致贼猖獗,并及抚臣江一麟。兵科都给事中裴应章亦具本参奏。上为徙万玙官,而勉一麟悉心区画。”焦竑《国朝献征录》卷十《资政大夫太子太保南京工部尚书龙潭叶公梦熊神道碑》云:“而监司中有忌公功者,会赖推官以履亩深入贼巢,为余党十四人所胁,将乘此中公。”乾隆《长宁县志》卷四《名宦》云:“黄乡之役,以谋胜而不以兵,无亡矢遗镞之费,收开疆扩土之功,斯亦奇矣。乃核功者不谓已乱而谓喜事,反多求焉。遂使司勋议赏从薄,公仅进俸一级,岂不惜哉?”可见对于剿灭叶氏的行动,朝廷之中是有不同意见的。

江一麟之所以要费尽心机铲除叶氏,主要是黄乡叶氏的劣迹太多,无法令人安心。尤其是嘉靖三十九年黄乡叶氏等势力的劫掠行为,导致南赣巡抚杨伊志等众多官员的倒台,不能不让江一麟警惕。当然,借铲除叶氏来建立功勋,也是一个诱因。万历三年的黄乡叶氏,除了抛弃一切特权之外,已经别无出路。但叶楷不知大势已去,犹然拥兵抗衡,恰恰落入对方的算计,导致了集团的瓦解和整个家族的覆亡。又或许即便叶楷委曲求全,答应了江一麟的全部要求,当昔日的雄狮失去爪牙之后,面对虎视眈眈的刘载永等“叛徒”,恐怕也难以善终。

剿灭黄乡叶氏,刘载永等十五保家族只得到了一些并不丰厚的奖赏:“刘载永,赐七品散官”“尹明遂,给以把总”“严顺民,给赏散官”“温时选,给赏把总”“刘寿儒,赏以把总”“骆宾,赏以副总”“赖思明,给以把总”[50]。叶氏的十八万把农田,全部被官府没收,江一麟没花一分钱就建立起了长宁县。可以说,正是叶氏几代人的经营奠定了长宁立县的基础。

十五保虽然是安远的属地,但安远与十五保之间却被天然屏障所分隔,从北到南有丫髻钵、高云山、观音嶂、基隆嶂、帽子岽、十二排、狗子岽等千米以上的高山和渺无人烟的原始森林,两地之间唯西北部的太阳关与西南端的三十六岽有羊肠小道可沟通。嘉靖时欧阳铎云:“黄乡尤深阻大帽山,跨连三省,去治远,旁邑又悬不相及。贼穴其中,断西南二路,蔺石布渠谷,即无道可间。异时掉臂往来,莫有问者。”[51]叶氏千总代管东南十五保长达六十余年,“党与二三万人尽听其号令”“民知有叶酋而不知有官府”,促进了东南地区的独立性,为长宁县的设立奠定了基础。

叶氏为了壮大自己的力量招聚了大量的人口。《虔台续志》云:“最后有叶芳者自程乡入,并诸贼,有众七千。”《明世宗肃皇帝实录》云:“南赣诸巢惟叶槐为最盛,惟文彪为最久,其所部各不下万余人。”《平黄乡疏》云:“党与二三万人尽听其号令。”从正德年间的七千,到嘉靖年间的万余,再到万历初年的二三万,这些说辞虽然有夸大的成分,但人口的迅速增长则是可信的。《江西省寻乌县地名志》记录了全县62个姓氏114个分支的迁入时间或繁衍世代,其中91支(占83%)都是明代迁入的,这里应当有叶氏招聚流民的功劳。

人口的聚集与相对和平的环境,必然促进山区的农业进一步开发。万历三年剿灭叶氏之后,没收充公的农田共18万余把,其中黄乡保占137565把。如果按民国年间16把合1亩的公式折算,那么叶氏集团在黄乡保的农田就有8600亩之多。而黄乡保还有刘载永、严顺民等诸多家族的农田没有计算在内,那么黄乡保的农田最起码在万亩以上。其余十四保即便开发程度相对落后,东南十五保的农田总数也应当在10万亩以上。据嘉靖《赣州府志》记载,嘉靖十一年,赣州府共164237口,官民田地塘共1086117亩,安远县共5325口,官民田地塘12214亩。则赣州府和安远县人均耕地分别为6.61亩与2.29亩。按此计算,万历初年东南十五保的耕地足够承载一二万人口。

在叶氏统治期间,十五保的其他事业也获得发展,其中最耀眼的是黄乡巡司城的建设。嘉靖二十一年十月,千长叶金“请筑城堡设官员以为保障”嘉靖二十三年,城堡落成,周围一百二十五丈,高一丈,雉堞二百余,门曰“镇定”,覆以敌楼。欧阳铎描绘说:“建立城堡凡若干丈,中为公馆,右为巡司,小学附馆之左,营房附司之右。雉堞雄固,层峦失险,旗帜明鲜,鹰隼来翔,蕞尔黄乡遂与大县等。”另据嘉靖《赣州府志》的记载,十五保内有陂塘二十六处,灌溉农田五千八百五十四亩,此外还有关隘、桥梁、驿馆等设施。

经过叶氏六十余年的经营,安远东南地区既有了独立性,也有足够的人口与土地,还有一定的建设基础,设立县治是顺理成章的事了。何况,叶氏所积聚的财富还为设立县治解决了经费:“营缮廨宇城池,共工料银九千八百四十两,于抄没叶贼入官田租一万四千五百九十五担内,变卖四千九百二十担以充。”[52] 也就是说,只用了叶氏田租的三分之一强,就把县城建起来了,官府不但不花钱,还有大把的银子可赚。可以说,如果没有黄乡叶氏六十年的经营,长宁县的设立,可能要晚许多。

                                                                附:黄乡叶氏历史的一些疑惑

1、叶芳与叶楷是父子还是祖孙?

父子说 嘉靖三十四《虔台续志》卷五纪事四:“(甲寅三十三年)叶权欲叛,其叔祖母曾氏诛之。权有叔槐为黄乡千长,权欲出劫,槐止之,弗从,乃开旗聚众,将杀槐。其叔祖母曾氏为之讲解,伏壮士擒权,诛之。谕其党与,弗究。黄乡遂宁。”曾同亨《万历己卯长宁县志序》:“惟长宁旧为黄乡,村落十五,保民庶世苦叶孽父子积威取劫,思舍逆从顺而莫之遂。”乾隆十四年《长宁县志》卷三《兵寇》云:“先是楷父叶芳,自程乡窜入黄乡,据大帽山为巢穴,剽掠傍县。”

祖孙说 天启三年《重修虔台全志》卷九事纪六:“安远黄乡叶贼,自其祖芳至楷凡三世,盘踞八十余年”瞿九思《万历武功录》卷二《两京南直隶》之《安远贼叶楷李圆郎列传》:“叶楷者,安远人也。弘治初曾大父阻黃乡以为险,延引至楷,凡五世百有余年矣。生三子,長盛乾,次盛坤,次盛和。楷有族弟曰槐,慓悍尤甚。”

2、叶氏掌控范围是十五保还是七保?

叶氏掌控范围是七保还是十五保?这在当事人江一麟的《平黄乡疏》里是相互矛盾的,一面说叶楷“恶贼盘据地方延袤三百余里,田地尽其占据,党与二三万人尽听其号令”一面又说经他施用间离计后“从此七保构怨自相瓦解”。前言显然是夸大敌情以凸显自己的功劳,后语则是陈述平贼经过,比较可信。天启元年《赣州府志》卷十八《纪事志?郡事》、天启三年《重修虔台全志》卷九《事纪六》,都记录叶楷与七保人构怨之事。而曾同亨《万历己卯长宁县志序》“惟长宁旧为黄乡,村落十五,保民庶世苦叶孽父子积威取劫”陈九韶《条陈》“自黄乡以北十五保,民知有叶酋而不知有官府”之语,是在综述叶氏历史,叶氏强盛时期控制十五保全境是可信的。至于是哪七保,瞿九思《万历武功录》卷二《两京南直隶》之《安远贼叶楷李圆郎列传》也有记录:“而所居黃乡、双桥、南桥、八付、腰古、项山、劳田保皆在赣惠汀之中,峻岭崇岗,盤牙数百里而广,其下有田一十八万,自上世以來弗输赋县官,县官莫能擒。”至于嘉靖二十二年虞守愚在请设黄乡巡检司疏中所言“最后有叶芳者自广东程乡入,并诸贼而有之,有众七千,分为七哨,自号满总,言满有其众也。”这七哨与七保是否有关联,则不可考。

3、叶槐与叶楷的交替发生于何时?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百八十四(四十年四月庚寅):“江西赣州府安远县招附新民叶槐及龙南县界岑冈旧贼李文彪等各拥众为乱,攻围县治,焚掠民居甚惨。”说明嘉靖四十年叶氏首领是叶槐。杨博《本兵疏议》卷十云:“赖清规因叶楷妄称报效,擒杀伊男……乞要陆稳加意经略,将叶楷等正其启衅之罪……其叶楷等应该作何发落,亦就明白计处。务期上伸国体下杜衅端,方称朝廷委任责成之意。嘉靖四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题”这说明嘉靖四十二年叶氏首领已经是叶楷了。但叶槐与叶楷的具体交替时间则不明。

4、嘉靖四十年之后,文献中出现“丹竹楼兵”与“黄乡兵”并称的现象,是不是意味着叶氏的衰落和十五保的分裂?

俞大猷《正气堂集》卷十三:“前蒙军门屡示丹竹楼黄乡兵听调策应……今惟愿广兵早至,或丹竹楼黄乡之兵至,则成擒矣。……郭玉镜等俱不敢来见,惟望丹竹黃乡之兵早至扫平,伏乞速催前来。”卷十四:“丹竹黄乡之兵若早至,则大事皆我哨了也。今又止之,恐难得满数之功……西岩山贼尚多,若丹竹黃乡之兵不至,恐未能收拾使功足数也……并无一兵至琏贼之境,今惟候公发丹竹楼黃乡兵,至即进图琏,倘得事济,公之功为上也。”天启三年《重修虔台全志》卷七《事纪四》:“(嘉靖四十二年)军门令指挥王正中统黄乡兵三千与贼大战,擒斩八百二十有奇,俘获梁道辉梁国相梁统温鉴妻妾子女五百余名口。王化复领丹竹楼兵来,获功五十有四。”卷八《事纪五》:“(嘉靖四十四年九月)行平远知县王化统乡兵四千,添调丹竹楼二千,从间道抵程乡,合闽广二哨夹剿”“(嘉靖四十五年)李多祚统领黄乡叶楷及太平等保谢遵矩等兵至……李多祚督丹竹楼何玉环、刘寿儒等兵攻伯洪保。”嘉靖四十年之后,文献中屡屡出现“丹竹楼兵”与“黄乡兵”并称的现象,肯定是有原因的。

5、万历三年叶槐是否在世?

尹台《洞麓堂集》卷三云:“比岁广寇入犯我抚吉诸郡,酋叶槐者幸能扫众,砺戈致死以恭督府之命,群丑既歼,槐遂□优赏获冠服之荣。及今槐死而贼楷继之,尽更故约束,禍孽首构,其种族叛迹倔著,僴然称雄长自骜,殆天褫之俾速灭邪?”这说明叶楷是在叶槐死后接任首领的。而瞿九思《万历武功录》卷二《安远贼叶楷李圆郎列传》云:“是时,楷子盛乾、盛坤、盛和及叶槐犹存,乃以槛车传致民部,于是徙辽东塞为安乐自在州民。”则认为万历三年叶槐还活着,并被流放。

其他如叶芳与梅南春、曾德礼的关系,曾婆与曾德礼、曾祖华的关系,叶芳的去世时间,曾婆与叶春、叶金、叶槐三任首领的关系,叶氏与曾氏、林氏的关系以及叶氏与十五保其他家族的关系等等,都有待继续搜集史料填补空白。




[1] 见顺治十七年《赣石城县志》卷之八《纪事》。

[2] 见嘉靖三十四年《虔台续志》卷二《事纪一》“乙亥十年”。

[3] 见嘉靖三十四年《虔台续志》卷二《事纪一》“壬申七年”。

[4] 见嘉靖三十四年《虔台续志》卷二《事纪一》“癸酉八年”。

[5] 见嘉靖三十四年《虔台续志》卷二《事纪一》“甲戌九年”、《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二“正德九年五月戊寅”。

[6] 见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一《晓谕浰头巢贼》《议夹剿兵粮疏》。

[7] 见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四《顺生录》之《参失事官员疏》。

[8] 见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四《顺生录》之《议夹剿兵粮疏》《横水桶冈捷音疏》、《阳明先生别录》卷八《巡抚南赣征剿横水桶冈等巢贼始末》第十八。

[9] 见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四《顺生录》之三《浰头捷音疏》。

[10] 见焦竑《国朝献征录》卷八十六《江西一》、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卷四十。

[11] 见雷礼《国朝列卿纪》卷一百四。

[12] 见祁承爜《牧津》卷九《当机》。

[13] 见钱德洪《平濠记》、蔡文《平宁藩事略》。

[14] 见胡直《衡庐精舍藏稿》卷十《贺朱兵宪平黄乡寇序》。

[15] 见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四《公移一》之《牌谕安远县旧从征义官叶芳等》。

[16] 见游震得《让溪先生乙集》卷四《公移?呈操院议调募进止》。

[17] 见雍正《江西通志》卷三十二《武事》。

[18] 见《虔台续志》卷四《事记三》“壬寅二十一年”。

[19] 见《虔台续志》卷四《事记三》“壬寅二十一年”。

[20] 见焦竑《国朝献征录》卷九十五《山东一》“赵勋传”。

[21] 见《虔台续志》卷四《事记三》“癸卯二十二年”、《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百八十四“二十三年三月己亥”。

[22] 见《虔台续志》卷五《事记四》“三十年辛亥”。

[23] 见《虔台续志》卷五《事记四》“甲寅三十三年”。

[24] 见《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八十四“嘉靖四十年四月庚寅”、 傅维麟《明书》卷一百六十三《列传二十》。

[25] 见天启三年《重修虔台全志》卷八事纪五“癸亥四十二年”。

[26] 见天启三年《重修虔台全志》卷八事纪五“癸亥四十二年”。

[27] 见天启三年《重修虔台全志》卷八事纪五“乙丑四十四年”。

[28] 见天启三年《重修虔台全志》卷八事纪五“丙寅四十五年”。

[29] 见天启三年《重修虔台全志》卷九《事纪六》“壬申六年”。

[30] 见天启三年《重修虔台全志》卷九《事纪六》“乙亥三年”、康熙十二年《长宁县志》卷六江一麟《平黄乡疏》、瞿九思《万历武功录》卷二《两京南直隶》之《安远贼叶楷李圆郎列传》。

[31] 江一麟《平黄乡疏》初见于康熙十二年《长宁县志》卷六《艺文志》,此后历代《长宁县志》均有收录。该文约著于明万历三年九月末。

[32] 按:《分建长宁县疏》,康熙《长宁县志》未载,始见于乾隆十四年《长宁县志》卷五《志言》,署名为吴百朋。许怀林先生认为:这既不符合《虔台志》所载南赣地区增设县治均由南赣巡抚具题的惯例,也与江一麟《平黄乡疏》中“建县善后事宜,另行议奏”之言相龃龉,所以清光绪《江西通志》卷五《地理沿革表八》“赣州府”所附“长宁建县疏”署为江一麟。

[33] 见嘉靖三十四年《虔台续志》卷四《事纪三》。

[34] 见康熙十二年《长宁县志》卷六《艺文志》所录李春芳《报功祠碑记》。李春芳系嘉靖二十六年进士,隆庆间任内阁首辅。文章大约写于万历四年。

[35] 见康熙十二年《长宁县志》卷六《艺文志》。陈九韶,字醴泉,浙江新昌县人,万历四年任长宁县教谕。此文约写于万历五年。

[36] 游震得《让溪先生乙集》卷四《公移?呈操院议调募进止》:“嘉靖六年,征剿田州,又调叶芳并双桥堡各新民共兵四千,系头目曾德礼管领,亦至韶州溃归。”

[37] 见雍正十年《江西通志》卷三十二《武事》。

[38] 见明焦竑著万历四十四年刻本《国朝献征录》卷九十五《山东一》。

[39] 见《虔台续志》卷四《事纪三》。

[40] 见《虔台续志》卷四《事纪三》。

[41] 见《虔台续志》卷四《事纪三》。

[42] 见《虔台续志》卷四《事纪三》欧阳铎《黄乡司城记》。

[43] 见《虔台续志》卷五纪事四。

[44] 见《虔台续志》卷五纪事四。

[45] 见天启三年《重修虔台全志》卷七《事纪四》。

[46] 见杨博《本兵疏议》卷十。

[47] 见《让溪先生乙集》卷四《公移?呈操院议调募进止》。

[48] 见《衡庐精舍藏稿》卷十《贺朱兵宪平黄乡寇序》。

[49] 见康熙十二年《长宁县志》卷六《条陈》。

[50] 见康熙十二年《长宁县志》卷五《人物志》。

[51] 见嘉靖三十四年《虔台续志》卷四《事纪三》“癸卯二十二年”

[52] 见天启三年《重修虔台全志》卷九《事纪六》“丙子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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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门8609
  • 发表于:2015/11/19 2:08:46
  • 来自: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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