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5年元旦期间在城北世纪财富广场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写明在2016年2月1日前交房,到了交房时间开发商不具备交房条件(门窗玻璃、水电、电梯等配套设施均未完善),也没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没向业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强行说可以交房,态度强硬说没有违约,导致众多业主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要求开发商整改尽快交房,到今天差不多逾期交房一个月了开发商还没整改到位交不了房,迟迟通不过验收,难道是房子有质量问题还是其它什么原因,望有关部门督促开发商加紧整改、尽快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