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和罗某是多年来的好兄弟,平日里经常相互帮衬。2015年罗某急需用钱,便从好兄弟刘某那借来六千元前,并承诺年前还给刘某。但后来因资金周转困难,罗某没有在约定好的时间内把钱还给刘某。
2016年2月26日刘某和罗某因此事在电话里发生争吵,两人愈吵愈烈,情绪也异常激动。当晚9时许,刘某开着自家小轿车来到寻乌县文峰乡罗某家楼下,罗某却拒绝给刘某开门,两人便隔墙争吵了起来。罗某担心动静太大吵醒睡梦中的母亲,于是拿出家中藏着的一把气枪,透过窗户攻击刘某的小汽车。刘某在惊愕中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寻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出击,并将违法行为人罗某当场抓获,缴获气枪1把,铅弹10枚。
目前,违法行为人罗某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非法携带
枪 支弹 药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来源:寻乌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