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个人合法权益抗争
我叫朱小斌(身份证号:360734198508273510),江西赣州寻乌人,现任教江西省寻乌中学,平时奉公守法,奈何祸从天降。2016年3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本人骑摩托车(车证合法、齐全)按沿河方向路经寻乌亿多购物广场至秀丽江菜市场途中,被一叫彭卫权(带队队长)之交警人员伙同其队中数人无故生事,数人将本人与现场殴打、掐脖、推搡(10点10分前发生),导致本人身心受创。现场有许多目击人员,且事发地点正对方向恰有一公安天网摄像头录下了视频。
具体过程如下:10点左右本人路经查车地点时,前方未见设卡提示,查车过程中,拦车人未出示证件,着装上也无警号编码,未敬礼,此情景下,本人依旧停车配合查车,准备出示证件,过程中我看该拦车人根本无查看我证件之意,因为其正忙于向对方报车牌号码(报了几个,我的车牌在第二个)查询信息,我就催促其能不能快点,可能他是天王老子,别人是不能催促他的。放下电话之后(这时他应该已经知道了我的合法信息),他将与我一同拦下的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之人放行,转而索要我的证件查看,因为本人未带驾驶证正本,进一步引发后面一系列口角之争,对方态度非常恶劣,且先用手指指我,我气不过,也指他们,双方互指。不久,因为我居住的地方离事发地点较近,故让人帮我回去拿正本,我留在现场,口角之中彭卫权突然动手掐我脖子,我还手将其手弄开,后其伙同队员数人将我殴打、掐脖、推搡,时间延续约有10几分钟。
需要说的是,与我发生冲突过程中,他们没有进行本职工作,好像我就是工作对象了,一直都一伙人针对我一个人。因本人势弱,后彭一伙人将本人证件齐全的车辆载走。彭走后,恰好有一城关派出所的执法巡逻警车路过,于是我拦下该车报警,警号好像为077133的警察4人与我说此事不该其管辖,开车走了。事后经多方辗转,我不得不又去了城关派出所,过程中,派出所一直都以此事不属其管辖范围没有做任何处理(如笔录、立案)。
本人在此承诺,此事属实,昨日我已往公安局督察办报案,事发地点的天网摄像头经警方证实,全过程都有拍摄,留下视频。
在此,本人恳请事发地点目击者与我联系,帮我作证,万分感谢!对于有心帮我打官司的律师,也恳请联系我,我在此先说声谢谢!如果有谋体报纸感兴趣,敢报道,也请联系我,谢谢!
联系电话:13576701095(中国移动)18172725559(中国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