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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寻物启事:寻乌忠字塔到中山街路上丢失钱包,资料证件对失主重要,归还者再奖励1万现金

  • 碧蓝天空
楼主回复
  • 阅读:10359
  • 回复:7
  • 发表于:2016/5/11 20:06:48
  • 来自:江西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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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一朋友在寻乌县忠字塔到中山街路上丢失钱包一只,里面有现金、卡、身份证,姓名徐培良,如有拾到好心人归还,现金归你,再奖励一万现金,谢谢!联系电话:13576667787徐。 注:12号之前归还才有奖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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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drffghj
  • 发表于:2016/6/10 19:28:34
  • 来自:海南
  1. 6楼
  2. 倒序看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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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走了别人的钱财,属于不当得利,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返还。捡到财物的对象一旦明确,财物的主人上门要求返还,对方仍拒不返还的,如果数额巨大,可能涉及非法侵占,将构成非法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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