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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司法解释二,第24条”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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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6/10/24 1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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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  2016年10月21日版
“24条”在内容和逻辑结构上存在“死穴”


      10月14日,本版以《离婚“被负债”?! 家事律师建言“24条”》为题,报道了百名“被负债”妻子集体维权,引发多位律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规定的讨论。今日,本版再次刊发法官、专家学者针对“24条”的观点,希望从更多元的视角,探讨债权人权益保护和夫妻个体权益保护的冲突与平衡,以及该规定在内容和逻辑结构上亟待完善的问题,以期促成一个与时俱进、更加公正合理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司法环境。

□ 王礼仁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之所以实践效果差,制造了“三多”( 即申诉上访的多、检察院抗诉的多、再审改判的多)等社会后果,主要是其内容和逻辑结构存在三大致命错误, 这三大错误则是“24条”的“死穴”所在。

错误一:以“婚姻关系”作为债务推定的根据或基础
      夫妻一方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的理论基础是家事代理权,应当以家事代理作为夫妻债务的理论基础;以“婚姻关系”推定夫妻债务,其致命缺陷在于混淆了婚姻关系期间夫妻对外交往中的家事代理与非家事代理甚至违法活动的界限,把夫妻之间的一切行为都视为家事代理,从而导致“婚姻关系是个筐,任何债务往里装”的荒唐现象。

错误二:无条件保护债权人的立法目的和范围
      保护债权人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其范围仅限于善意债权人,并非是无原则或无边界的保护。而“24条”则并非如此,另立标准,无条件保护债权人。其结果不仅没有保护交易安全,反而破坏了交易安全,导致夫妻之间虚假债务满天飞,非法债务合法化,为恶意举债提供了条件,破坏了正常的交易秩序,保护了虚假或违法交易。所谓保护善意债权人,实际上也保护了恶意债权人,甚至是“莫须有”的假债权人。

错误三:逻辑结构和举证责任分配
      夫妻举债尤其是一方举债,其举证责任重点是举债事实的真实性和关联性的证明责任。但“24条”根本没有解决这一问题,反而错误地以两项几乎不存在、与举债真实性和关联性无关的排除事由,替代举债真实性和关联性举证责任,从而实现了举证责任暗度陈仓的转换,将举债事实的真实性和关联性的举证责任转嫁给非举债方。

1.第24条列举的两项免责举证情形几乎没有适用空间。
      根据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非举债一方免除责任情形的只有两项:一是非举债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二是非举债一方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即约定分别财产制)的情形。

      上述两项免除情形,在一般夫妻债务中基本没有适用的空间。第一,在目前的婚姻关系中,几乎都是采用“婚后所得共同制”,极少采取约定分别财产制的情况。因而,所谓“非举债一方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对“婚后所得共同制”下的夫妻债务根本不适用。

      第二,在婚后所得共同制下,也很少有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即使有约定,夫妻非举债一方也无法证明)。因而,在共同财产制下的夫妻债务,所谓“非举债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规定,也难有适用的条件或可能。
2.第24条对最常见的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没有规定。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举债实际上有三种情形:一是实行分别财产制的一方举债;二是实行婚后所得共同制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一方举债;三是实行婚后所得共同制没有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一方举债。
      在这三种情形的一方举债中,前两种情形极为少见,最多、最常见的是第三种情形。
      而第24条只解决了存量极少的前两项举证责任,对最主要的第三种情形的举证责任,根本没有解决,属于“空档”状态。
      更为严重的是,在没有解决共同财产制中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情况下,第24条则用两种几乎不存在、且与第三种情形无关联的举证责任掩盖或搪塞了真正的举证责任,并在无形之中将举证责任转换给非举债一方。这就是第24条的最大错误或“死穴”所在。
      3.根据第24条的规定,除非债权人“自认”属于虚假债务或恶意债务,都将推定为共同债务。
      第24条在没有确定举债事实的真实性和关联性的前提下,由非举债配偶方承担两项无关的举证责任,并由此推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明显存在两个缺陷:
      一是虚假债务或恶意债务根本没有查清,更无法排除;二是按照这种逻辑思维,除非债权人在诉讼中自认是恶意串通的虚假债务或恶意债务,否则,即使举债一方承认是虚假债务或恶意债务,非举债一方没有证明两项排除事由,也会被认为是夫妻恶意串通逃债而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其荒谬性显而易见!(作者系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
  
  • 云淡风轻
  • 发表于:2016/11/11 13:49:05
  • 来自:江西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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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24条,我被共债被老赖!寻乌赌博昌盛,高利贷横行就是法院以24条判决的间接结果,强烈要求共债共签,还夫妻无辜另一方清白,让公民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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