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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让我未签字被共债被“老赖”

  • 云淡风轻
楼主回复
  • 阅读:32694
  • 回复:34
  • 发表于:2016/11/11 13:04:18
  • 来自:江西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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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寻乌县县委老干部局办公室主任黄少钦,前妻是文峰医院护士(已离职)。因前妻参与寻乌如火如荼的赌博事业借高利贷130万,银行抵押贷款60万参与赌博,被其中25万高利贷上诉法院,我有幸成为了共同被告。在人证物证及原被告银行流水证据中法院武断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判决为夫妻共同债务。所谓共同债务就是用于日常生活中家庭所必需的债务。共债共签,这是银行、公积金及小型贷款公司都必需知道的规定,只有放高利贷的背着夫妻另一方的违法债务才是其中一方签字的。高利贷追求高利息5分一角甚至二角放债时背着另一方进行,一但有风险马上起诉反正有法院支持。法院只凭一个人签字的借条就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不知情另一方打入地狱,将婚姻关系转化成牵连制,逼良为娼将无辜的一方逼成“老赖”,间接的支持了非法债务、赌博、吸毒、高利贷、包二奶等等违法活动。我不服,我是被共债被“老赖”。我现在已经加入了全国反二十四条联盟,全国有成千上万跟我一样无辜的人在呐喊,废除或修改24条要求共债共签,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网中可以看到从2014年起法院以每年牺牲8万无辜夫妻另一方的代价还在继续的增加受害人。总工会的办公室主任谢海标、农粮局的刘维圣、工业园区办的赖娇玲都跟我一样是无辜的受害者,类似的肯定还有很多很多。。。。。。全国很多省市已经在行动了。湖南省妇联、广东省妇联、江苏省妇联;中国妇女报2016年10月21日刊登了二篇大法官的文章,中央电视1台生活圈栏目2016年10月12日也进行了报道,这条不健全的法律引起了高层的关注,相信春天很快就会来临,世上还是公正正直的人占大多数,无辜的人行动起来为我们国家早日建立健全的法制而努力。我虽然被共债,我虽然被”老赖“但我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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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奉砂纳兰
  • 发表于:2017/2/26 17:01:28
  • 来自:江苏
  1. 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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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3年离的婚,听说前夫在外面欠了好多债,我现在感觉头上像悬了把刀太可怕了!支持共债共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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